关于青海大格勒风电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2015年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议案》,提出:“根据公司 “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与福建华清新能源有限公司按9:1的出资比例,共同建设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本项目工程静态投资37599.1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38578.97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计7716万元,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本次投资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2、2015年1月26日,吉电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5年第4号和第10号公告)。
二、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
2015年2月6日,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