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工程概况
1.1 建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地点:湖北省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工业园,即湖北山水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550万元
1.2项目生产规模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是利用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已有的2×3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通过新建一台6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使原利用减温减压装置供热的方式改造为抽背机组的抽汽和排汽供热方式,从而实现热电联产。锅炉仍然按开一备一的方式在额定负荷下运行,发挥锅炉的最大效率,锅炉产汽直接进入6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做功发电。汽轮机的调整抽汽向化工装置提供1.5MPa(g)、205℃的低压蒸汽,汽轮机的排汽向化工装置提供0.5MPa(g)、158℃的低压蒸汽,将原来减温减压器的焓降通过汽轮机做功生产电能供给锅炉利用,年发电量为21780 MWh。
1.3项目主要生产工艺
技改后的热电联产工艺流程为:燃料煤运输进厂后,经过粉碎后进入锅炉,所产生的蒸汽送入汽轮机做功,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电能通过升压站送往输电线路,供厂区及用户使用。从汽轮机出来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蒸汽经供热管网向各用热工段供热。炉渣以及静电除尘器截获下来的干灰交由枝江市泰和昌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1.4项目主要污染源
1、大气污染源
(1) 锅炉烟气
本项目的实施会使燃煤量略微增加,从而导致新增锅炉烟气的排放,烟气中主要含有烟尘、SO2、NOx等污染物。
2、废水污染源
企业现有2×35t/h锅炉循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返回循环水池作为补充水。无生产废水排放。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由于技改项目新增员工8人,仅生活污水发生少量增加。生活污水含有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总磷、SS等。
3、噪声
本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发电机、汽轮机、冷却塔及各类泵,声源强度在80~85dB(A)。
4、固体废物
本热电联产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锅炉灰渣和石膏渣及新增人员的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2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分析
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㈠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①每台锅炉各配套建设了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并采用电石渣法脱硫工艺,根据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验收报告,该项目脱硫效率可达95%以上。
②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低温燃烧控制NOX产生,NOX浓度小于200mg/m3。
③烟气监控
现有工程安装了烟气连续监测装置
④烟囱高度
按照一期工程环评批复要求,两台锅炉共用通过一根60米高烟囱排放。
㈡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现有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不新增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2台锅炉均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本技改项目利用原有的在线监测系统和排放口。
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企业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方式,技改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化学水处理系统均利用原有系统,并且全部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处理利用现有处理工艺,即除盐水站浓水和循环冷却站排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乙炔装置和堆场喷洒用水,不外排。脱硫系统外排废水利用现有处理工艺,收集后回用于乙炔系统。水污染物来自职工生活污水。企业现有2×35t/h锅炉循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返回循环水池作为补充水,本技改无生产废水排放。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由于技改项目新增员工8人,仅生活污水发生少量增加。
技改后项目新增员工8人,技改项目每天排水量为0.64 t/a。厂区内建有完善的排水管网,拟建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排往现化粪池处理。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进入现有湖北省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汽轮机及发电机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防护,厂房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隔声门,屋面采用吸声板吊顶。
拟建工程应选择用低噪声设备,对各主要设备的声源量级控制要求必须在设备采购中作为技术参数之一向供货商正式提出;
⑵在汽轮机室内布置,装置隔声罩,并做好防振基础;
⑶在冷却塔周边种植高大乔木,进一步降低冷却塔产生的噪声。
2.4固体废物处置
拟建工程不设灰渣场,依托现有环保设施。
㈠现有工程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现有锅炉采用电石渣湿法脱硫后的产物为石膏渣,进行压滤后外售。
㈡技改工程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技改工程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由于燃煤量略有增加,故灰量和渣量也有相应的增加。但依托现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不新增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3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技改项目厂址周围大气环境现状较好,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拟建工程完成后,在实施相应的防治措施和高空排放后,根据估算模式的初步估算,拟建项目的PM10、NO2三种污染物在下风向均没有超标点,说明项目的废气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拟建工程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2地表水环境影响
现有企业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方式,技改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化学水处理系统均利用原有系统,并且全部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处理利用现有处理工艺,即除盐水站浓水和循环冷却站排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乙炔装置和堆场喷洒用水,不外排。脱硫系统外排废水利用现有处理工艺,收集后回用于乙炔系统。水污染物来自职工生活污水。企业现有2×35t/h锅炉循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返回循环水池作为补充水,本技改无生产废水排放。由于技改项目新增员工8人,仅生活污水发生少量增加。
本项目新增加员工8人,生活污水量较原有项目而言,废水污染物增量极小。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进入现有湖北省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3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技改工程通过强化围护结构、合理布局和降噪措施后,可以使工程对区域声环境的贡献值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使工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有效控制工程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新增的固体废弃物包括:锅炉燃料燃烧产生的灰渣,包括炉渣和静电除尘器收集的干灰,烟气脱硫处理产生的脱硫石膏,另外还有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次技改项目所新增的固体废物处理均依托现有工程,干灰、炉渣均外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新增脱硫石膏外售,均可得到妥善处理。
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在得到妥善的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 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4.1厂址合理性分析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工业园,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厂址在现有厂区内。
4.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技改项目在现有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项目建设属于《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鼓励类”中第三条“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3排污口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不另行设置排污口,其排污口设置维持目前现状。
5 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聚氯乙烯糊树脂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函[2007]311号)确定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总量指标为:
粉尘:150t/a;二氧化硫:260t/a;COD:20t/a;氨氮:1t/a。
根据第三章工程分析相关内容,技改后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比技改前略有增加,技改后SO2排放量为21.624 t/a,烟尘排放量为20.09t/a,其中SO2增加了1.22t/a,烟尘增加了1.13t/a,;生活废水仅增加8人,技改后氨氮增加0.0078 t/a。
因此,本评价建议维持现有总量指保持不变。
6 评价结论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规定,该工程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所确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的基础上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均在标准允许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具有环境可行性。
7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工业园
联系人:井耀文
电话:13469867003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联系人:阳 光
电话:027-87865610-525
Email:ybai19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