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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风电机组设备、塔筒安装工程等招标公告

2015-05-29 来源: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 浏览数:271

 

陕西延长雷赤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733-157403421001

  延长汇通风电有限公司作为下述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延长汇通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述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简介:

  招标项目名称:陕西延长雷赤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规范。

  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

  招标范围:

  陕西延长雷赤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总装机容量为50MW;

  现场踏勘:

  (1)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数据资料,慎重选择投标机型,并制订出合理的道路运输方案。未进行现场踏勘而提供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拒绝。

  (2)现场踏勘联系:投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时间。

  (3)投标人应按时到达项目现场附近招标人指定的公共交通可到达的市县,与招标人会合后,应服从招标人的组织,不得自行踏勘。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费用,并对自身员工安全负责。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不低于一亿元,外币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同金额。

  (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在国内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级别风电机组设备的年产能力不低于100 台。

  (5)投标人应已有风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的风电机组已有不少于100台通过试运行考核并安全稳定运行。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全部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5年5月28日起每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6173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也可以邮购,招标文件购买人通过银行汇款至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购须另付邮资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汇款凭证传真件后寄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作废标处理。

  定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地点在北京市紫金丽亭酒店三层会议室(海淀区西翠路17号)。

  招标人联系信息

  招 标 人: 延长汇通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信息

  招标代理: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61731室

  邮 编: 100873

  联 系 人:洪苹苹

  电 话: +86-10-68945753

  传 真: +86-10-68940233

  电子邮件: hongpp@biddingcitic.com

  账 号: 7110210182600030709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国华哈密景峡四风电场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华哈密景峡四风电场 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 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东南部风区景峡区域210万千瓦风电及25万光伏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4〕22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25% ,招标人为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1313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东南部景峡区域

  2.2项目概况: 国华哈密景峡四风电场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2)施工

  2.3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国华哈密景峡四风电场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施工:编号为第001#~第100#风力发电机组,共计100台海装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具体位置看地形图);

  2.4承包人主要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卸货工作:塔架、机舱、叶片、轮毂、电缆、标准件、高强螺栓及风机其他一些随机附件等的卸货工作。包含因丘陵或山上道路、风电场场内道路或其他运输原因致使风机其相关设备不能直接运输到机位或运输困难时,需要派出辅助运输设备对上述运输机械进行推拉、辅助起吊等而产生的费用;且不排除直接配运输设备进行场内二次倒运少量设备而产生的费用;

  2) 吊装工作:叶片、机舱、塔架的清扫,叶轮的组对,塔筒的吊装,机舱的吊装,叶轮的吊装,机舱附件的安装及接线,高强螺栓检验,以锚栓基础为分界线,锚栓基础地平面以上所有设备的安装、电缆放线及接线、配合厂家进行调试等工作,塔架内附件的安装及消缺工作;

  3)设备保管:到场设备的安全保管工作(包括设备保险费);

  4)负责办理本风机安装工程向新疆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开工、进疆施工许可(指外地施工企业)、质量监督、竣工投运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5)对风机吊装场地的场平质量进行验收,确保风机吊装安全;

  6)负责发包人提供设备货物、材料的现场接卸、保管(含保险)、二次搬运直至竣工移交,投标时已考虑此项费用,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

  7)与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

  8)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生产部门;

  9)对于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之前的成品保护、维护,应由承包人负责,验收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应由承包人修复、处理,不得向发包人索取额外费用。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承包人应赔偿经济损失;

  10)负责协调地方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交纳各类抵押金,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2.5计划工期上述工作内容全部含到工程总工期内(122天),不允许延误。

  2.6其它要求:

  1)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质等级;

  2)本工程为招标人创国家优质奖工程,主要材料须采用国内优质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完成过有 5个(含)以上 风力发电场风电设备安装或者 2个(含)以上 大型火电机组设备安装工程业绩(附合同),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5)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近5年内有过完成(包括正在建设) 2个 上述吊装项目的管理经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8)投标人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质检员;

  (9)根据哈密当地政府要求,投标人在劳务用工方面在哈密地区应具有良好管理水平和信誉,无因劳务纠纷出现民工围堵当地政府现象的不良记录,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和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请于2015 年 05月28日至2015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途径:

  (1)网上购标: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将现场购标需携带资料上传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5. 现场踏勘

  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备车辆,费用自理。

  踏勘集合时间:2015年06月05日上午12:00 时(北京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哈密市一电厂院内,国华新疆分公司办公楼内

  联系人: 余用领 电话:1383136273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6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一楼聚福苑(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 电话:010-84478855),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李海华、曾锐

  邮 箱:shgczb001@163.com(重要联系方式)

  电 话:010-58131132、57336344

  传 真:010-58132347

  招 标 人: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一电厂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井文清

  电 话: 0902-6973063 18601959981

  传 真: 0902-6973036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2)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湖州狮子山49.5MW风电场道路及风机平台施工(B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受淄博润川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淄川摘星山49.5MW风电场道路及风机平台施工(B标段)的招标代理。

  本项目于2015年4月21日开始对外发售招标文件,共有7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

  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编号为“0702-1540CITC3051/2”的中标人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本公告公示期为3天。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材料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010-63348461

  联系传真:010-63373550


 

山东滨州汇泰北海(44.1MW)风电项目升压站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河南汝州蟒川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159403420801

  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作为下述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述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简介: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汝州蟒川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规范。

  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

  招标范围:

  河南汝州蟒川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总装机容量为50MW;

  现场踏勘:

  (1)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数据资料,慎重选择投标机型,并制订出合理的道路运输方案。未进行现场踏勘而提供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拒绝。

  (2)现场踏勘联系:投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时间。

  (3)投标人应按时到达项目现场附近招标人指定的公共交通可到达的市县,与招标人会合后,应服从招标人的组织,不得自行踏勘。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费用,并对自身员工安全负责。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不低于一亿元,外币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同金额。

  (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在国内单机容量2000KW及以上级别风电机组设备的年产能力不低于100 台。

  (5)投标人应已有风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的风电机组已有不少于100台通过试运行考核并安全稳定运行。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全部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5年5月28日起每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6173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也可以邮购,招标文件购买人通过银行汇款至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购须另付邮资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汇款凭证传真件后寄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作废标处理。

  定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地点在北京市紫金丽亭酒店三层会议室(海淀区西翠路17号)。

  招标人联系信息

  招 标 人: 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信息

  招标代理: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61731室

  邮 编: 100873

  联 系 人:洪苹苹

  电 话: +86-10-68945753

  传 真: +86-10-68940233

  电子邮件: hongpp@biddingcitic.com

  账 号: 7110210182600030709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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