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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1 来源: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 浏览数:315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风电歌美飒风机备件招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企业或项目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中广核风电歌美飒风机备件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条款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G58机型(山东区域)
第二标段:G90机型(吉林、辽宁区域)
授予每个标段综合评标第一名的投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中不同标段。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
(2)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被投诉或因质量问题被起诉的情况。
(4)所供货物的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
(5)应有电力行业供应货物的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 时间:2015年5月29日 至2015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100873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昝小菲
电话:010-68945753
传真:010-68940233
Email:zanxf@biddingcitic.com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投标人如未支付招标文件费而先行领取招标文件的,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前,应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投标过程中无论因任何原因退出参与投标时,都按照本文件要求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并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 上午10:00时
8.开标地点:北京大方饭店二层第七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承兑即期汇票、电汇及支票(北京地区)(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1.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大唐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永州零陵区石岩头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永州零陵区石岩头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GXTC-1514079GCL-ZB-YZXNY-WZ-2015-001
2、 招标范围:风电机组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10亿元人民币。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已有100台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同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商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支持、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设计、生产与招标产品相同且具有1年以上良好的生产运行业绩,在生产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行业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9日- 2015年6月5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0、投标保证金用电汇付款方式直接交纳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朱华平、赵吉祥
电 话:010-88354433-466/746
传 真:010-88357503
2015年5月29日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大唐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全州黄花岭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全州黄花岭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GXTC-1514080GCL-ZB-QZXNY-WZ-2015-001
2、招标范围:风电机组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项目名称:永州零陵区石岩头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设备采购
中标(入围)单位公示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达茂旗百灵庙100MWp风力发电项目风机塔筒、基础环采购
二、采购单位: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0730-156012NM0041/01
四、开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入围)单位:
第一名: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示起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2015年5月31日
招标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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