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概况
湖北省风能资源较丰富区域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和湖区,主要集中在“三带一区”,即湖北省中部的荆门——荆州南北向风带、鄂北的枣阳——英山的东西向风带、部分湖岛及沿湖地带、鄂西南和鄂东南的部分高山地区.
湖北省风能资源量,冬春季最多,夏季次之,秋季最小.50m高度风功率密度≥200W/m2潜在技术开发面积为7240km2,潜在技术开发量为1446万kW;≥250w/m2潜在技术开发面积为1664km2,潜在技术开发量为332万kW.荆门一荆州南北向风带、及枣阳一英山中北部风带可装机的密度在1——2MW/km2,局部可达2——3MW/km2,鄂西南和鄂东南部分高山地区可装机的密度在2——3MW/km2,局部可达3——4MW/km2.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湖北省属于Ⅳ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湖北地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没有影响.
三、经济性评价
湖北地区风电已建成项目运营效果较好,但不确定性大,需具体项目具体分析,主要从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和满发小时数考虑.
图2:不同满发小时数和投资水平下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图
当满发小时数达到2000小时,现行的风电投资水平(即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不超过9000元/kW)基本能保障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当满发小时数在1700小时左右时,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应控制在7500元/kW以内,基本能保障8%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