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2015年风机定检维护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2015年风机定检维护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风电)、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一风电)、国投酒泉第二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二风电)。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捡财塘风电场、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北大桥东风电场、国投酒泉第二风电有限公司北大桥第二风电场。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计划工期:2015年7月20日开始,2016年7月19日结束。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备注 |
1 | ZTZX-ZB-1511073/03 | 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2015年风机定检维护 | 白银风电捡财塘风电场一期、酒泉一风电北大桥东风电场、酒泉二风电北大桥第二风电场2015年风机定检维护工作。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条件
1、须具备电力设施承修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承试三级及以上的许可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3年内具有同类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且有相关合同证明或业主证明(合同首页、次页、定检范围、签字页复印或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则无需提供)。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4日-2015年6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110室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ZTZX-ZB …+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银行账号:7111310195700004710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邢女士
电 话:010-63368582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爽、范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爽、范琮
电 话:010-63369092(金)、010-63369327(范)
手 机:15810597918
E-mail: jinshuang@sdicc.com.cn,fanc@sdicc.com.cn
(五)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公开发布。
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甘肃国际大酒店(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24号)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仅在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sdicc.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
以下文件需粘贴在同一WORD文档中。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单位名称 | |||
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招标文件价格 | |||
电汇购买方式 | □邮寄(邮寄费100元/标段) | ||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手机 | |||
电话 | |||
传真 | |||
备注: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年审有效期内,粘贴到WORD文档中);
(5) 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包1)
招标编号:DLN15AZR039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5-06-11 17:00:00
联系人:高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N15AZR039C11506BD
哈密中核风电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包1)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工程(包1)
1.2项目概况: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由哈密中核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中水顾问集团西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风电场设计工作。
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位于哈密东南部山口区域,距离哈密市约120km,东侧紧邻兰新铁路,东南方向20km为山口火车站,交通相对比较便利。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93°57′~94°03′、北纬N:42°05′~42°10′之间,海拔高度在800~900m之间,场址拟开发利用面积约48km2,开发规模为200MW,与烟墩第八风电场A、B区合建一座220kV升压站。
本工程设计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同时在风电场内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监控中心,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100MVA,通过同塔双回110kV送电线路接入拟建的庙儿沟220kV升压汇集站,本项目计划2015年底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1.2.1建设地点:哈密市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项目现场
1.2.2规模:标段一,50台GW115/2000风机及塔筒安装;
标段二,50台W2000-111-80风机及塔筒安装
1.2.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2.4计划工期:
风机吊装: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0月15日,共76日历天;风机调试配合: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97日历天
1.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共分为包1、包2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或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中标中标包1、包2两个标段,如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需在投标函中注明优先选择的中标标段(包1或包2)
1.2.6资金来源及比例: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2.招标范围
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100台套2MW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每个标段50台。投标人可投一个标段,也可投二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GW115/2000型风机塔筒技术参数(标段1)
编号 项 目 技术参数和规格 备注
1 塔筒形式 三段
2 塔筒高度 80m
3 塔体材料 Q345C/Q345D/Q345E
4 段数 三段
5 每段长度 21.97m,27.86,27.516m
6 每段顶部,底部外直径 φ4300×φ4300
φ4300×φ3770
φ3770×φ3276
7 每段重量 59930kg
48654.7kg
36327.6kg
8 叶轮直径 115m
9 叶片长度 56.5m
10 每只叶片重量 12.4吨
11 轮毂重量(不含叶片) 23.7吨
12 机舱装配总成4993*4516*4194mm 约22.1吨
13 发电机总成Ф5000*1515mm,轴长3070mm 约49.64吨
50台套风机塔筒设备和各50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件的卸货、保管、现场设备转运、吊装安装、塔筒内部电气设备接线、塔筒内附件设备安装、配合调试、现场验收、验收资料(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的组卷)移交等直至移交给业主前的所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风机吊装场地平整的技术指导。
50台套风机、塔架及附属设备的卸货、保管、现场设备转运。
50台套风机、塔架及附属设备的吊装安装联接。
风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的安装(包括塔筒内全部电缆敷设和二次接线、电缆预留段连接、接地等),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塔筒内导电轨、爬梯、电缆等附件安装,塔筒外部爬梯的安装。
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环之间接地装置的连接和安装。
塔内设备的组装和吊装(平台、变频器柜等)。
塔内布线、照明灯具安装及附件调整。
吊装、卸货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油漆损坏的补漆。
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
配合风电机组启动试运行调试。
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承担移交前的一切盗窃损失,制定有效的防盗方案并实施到位。
风机、塔筒、叶片包装物统一收集和返厂装车。
工程验收及工程资料移交。
项目管理支持服务。为业主和监理提供施工现场办公用房30平米办公室一间,配备桌椅、电话和传真设备。为业主配备工程越野车一辆,配司机和油料。
投标人必须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分2个作业面同时且连续施工,主吊车必须保证现场2台配置,其进出场费按2台计入投标报价中且此费用分项列出。
投标人必须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分2个作业面同时且连续施工,主吊车必须保证现场2台配置,吊装开始后,除气候或发包人原因,整个吊装工期内承包人吊装进度不得低于3天吊装4台,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拆分标段。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承诺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决不因任何原因拖延,必要时必须采用增加吊装设备、施工人员等措施以保证该项目进度完成结点在要求截止工期前完成,期间增加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防水及防腐处理、各段塔筒、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
严格按照厂家现场安装规范手册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
本合同内承包人自行承担的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交通、用电及施工通讯;
②机械修配间;
③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④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为缩短施工准备时间,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业主、监理、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及生活临建用房由发包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片区管理,承包人按使用面积承担设施费用。
⑤施工进出场工程;
承包商应复核本合同工作范围描述与设计文件和图纸之间的差异。
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以下工程将由发包人承担或委托其它承包人承担,这些项目与本合同工程有关或平行施工。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土建施工;
2)征地工作;
3)风电场内35kV输电线的架设。
3.投标人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不少于100台套2MW及以上发电机组吊装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该工程施工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吊车司机及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具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且吊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准用证;
(5)质量管理体系必须具有通过第三方认证和颁发的GB/T 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在投标时,投标人需携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建造师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A609
100100840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账户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03309200016332
联系人:高昆
(010)88023475
E-mail:gk_cnpe@163.com
6.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电子版)的售价为 2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 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8.开标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20万 元,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 zb.cnpe.cc)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包2)
招标编号:DLN15AZR038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5-06-11 17:00:00
联系人:高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N15AZR038C11506BD
哈密中核风电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包2)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工程(包2)
1.2项目概况: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由哈密中核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中水顾问集团西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风电场设计工作。
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位于哈密东南部山口区域,距离哈密市约120km,东侧紧邻兰新铁路,东南方向20km为山口火车站,交通相对比较便利。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93°57′~94°03′、北纬N:42°05′~42°10′之间,海拔高度在800~900m之间,场址拟开发利用面积约48km2,开发规模为200MW,与烟墩第八风电场A、B区合建一座220kV升压站。
本工程设计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同时在风电场内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监控中心,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100MVA,通过同塔双回110kV送电线路接入拟建的庙儿沟220kV升压汇集站,本项目计划2015年底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1.2.1建设地点:哈密市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项目现场
1.2.2规模:标段一,50台GW115/2000风机及塔筒安装;
标段二,50台W2000-111-80风机及塔筒安装
1.2.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2.4计划工期:
风机吊装: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0月15日,共76日历天;
风机调试配合: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97日历天
1.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共分为包1、包2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或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中标包1、包2两个标段,如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需在投标函中注明优先选择的中标标段(包1或包2)
1. 2.6资金来源及比例: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2.招标范围
哈密烟墩第八风电场C区200MW工程100台套2MW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每个标段50台。投标人可投一个标段,也可投二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W2000-111-80型风机塔筒技术参数(标段2)
编号 项 目 技术参数和规格 备注
1 塔筒形式 圆锥钢塔
2 塔筒高度(m) 80
3 塔体材料 Q345D/Q345E
4 段数 4
5 每段长度(m) 25.370 第一段为顶段
22.630
17.650
11.215
6 每段顶部,底部外直径 3.005/3.435 第一段为顶段
3.435/3.815
3.815/4.109
4.109/4.200
7 每段重量 39376 第一段为顶段
42831
41093
31990
8 叶轮直径 111m
9 叶片长度 54.38m
10 每只叶片重量 11.25t
11 轮毂重量(不含叶片) 19t
12 机舱重量10.8×4.4×4.1 82t
50台套风机塔筒设备和各50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件的卸货、保管、现场设备转运、吊装安装、塔筒内部电气设备接线、塔筒内附件设备安装、配合调试、现场验收、验收资料(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的组卷)移交等直至移交给业主前的所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风机吊装场地平整的技术指导。
50台套风机、塔架及附属设备的卸货、保管、现场设备转运。
50台套风机、塔架及附属设备的吊装安装联接。
风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的安装(包括塔筒内全部电缆敷设和二次接线、电缆预留段连接、接地等),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塔筒内导电轨、爬梯、电缆等附件安装,塔筒外部爬梯的安装。
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环之间接地装置的连接和安装。
塔内设备的组装和吊装(平台、变频器柜等)。
塔内布线、照明灯具安装及附件调整。
吊装、卸货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油漆损坏的补漆。
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
配合风电机组启动试运行调试。
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承担移交前的一切盗窃损失,制定有效的防盗方案并实施到位。
风机、塔筒、叶片包装物统一收集和返厂装车。
工程验收及工程资料移交。
项目管理支持服务。为业主和监理提供施工现场办公用房30平米办公室一间,配备桌椅、电话和传真设备。为业主配备工程越野车一辆,配司机和油料。
投标人必须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分2个作业面同时且连续施工,主吊车必须保证现场2台配置,其进出场费按2台计入投标报价中且此费用分项列出。
投标人必须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吊装分2个作业面同时且连续施工,主吊车必须保证现场2台配置,吊装开始后,除气候或发包人原因,整个吊装工期内承包人吊装进度不得低于3天吊装4台,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拆分标段。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承诺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决不因任何原因拖延,必要时必须采用增加吊装设备、施工人员等措施以保证该项目进度完成结点在要求截止工期前完成,期间增加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防水及防腐处理、各段塔筒、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
严格按照厂家现场安装规范手册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
本合同内承包人自行承担的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交通、用电及施工通讯;
②机械修配间;
③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④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为缩短施工准备时间,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业主、监理、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及生活临建用房由发包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片区管理,承包人按使用面积承担设施费用。
⑤施工进出场工程;
承包商应复核本合同工作范围描述与设计文件和图纸之间的差异。
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以下工程将由发包人承担或委托其它承包人承担,这些项目与本合同工程有关或平行施工。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土建施工;
2)征地工作;
3)风电场内35kV输电线的架设。
3.投标人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不少于100台套2MW及以上发电机组吊装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该工程施工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吊车司机及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具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且吊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准用证;
(5)质量管理体系必须具有通过第三方认证和颁发的GB/T 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在投标时,投标人需携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建造师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A609
100100840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账户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03309200016332
联系人:高昆
(010)88023475
E-mail:gk_cnpe@163.com
6.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电子版)的售价为 2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 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8.开标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20万 元,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 zb.cnpe.cc)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中广核三门龙母山风电场升压站建安、集电线路和风电机组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公示【变更】
中标编码:CBL_20150605_15209852
招标代理: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招标人确认
本项目第一标段:三门龙母山风电场110kV变电站土建中标人为绥化远大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此公示。
第二标段:三门龙母山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及升压站安装工程中标人为绥化远大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此公示。
公示期:3个日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