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丰宁坝头风电场二期道路防护栏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大唐国际丰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坝头风电场二期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西北面约60公里,沽源县东南面约47公里,风电场地处东经116°02′~116°09′、北纬41°24′~41°29′之间,海拔在1680m~2240m之间,场区内山势陡峻,沟谷纵横,属典型的山脊型风电场。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对材料进行采购、试验、验收、运输、贮存、安装调试及施工交接验收工作。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与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 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在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按购买招标文件先后,只接受一个单位的投标申请。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开标时必须出示原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在河北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南营子大街21号永兴写字楼八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如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投标单位,请将要求的资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河北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账号详见本公告第7条款,发送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未在河北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在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成功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河北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承德银行翠桥支行
账 号:5008846700019
标书费缴纳时须标注“项目名称、标书费”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确认收到标书款后,发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1日9时00分,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南营子大街21号永兴写字楼八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大唐国际丰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丰宁县
邮 编:068350
联 系 人:蔡荣刚
电 话:0314-2527511
传 真:0314-2527530
招标代理:河北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21号永兴写字楼八楼
邮 编:067000
联 系 人:霍艳峰
联系电话:0314-2072989 15076937704
传 真:0314-2072989
电子邮箱:zbzbdl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