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5-32301
1. 招标条件
蔚县九宫口风电场工程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能源核字【2013】79号,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蔚县新天风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地点:蔚县九宫口风电场工程位于蔚县东部112国道附近,距离蔚县县城东约26km。
建设规模:总容量为49.5MW。
2.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合同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招标内容:蔚县九宫口风电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治理工程施工。
2.3工程质量:合格,并且保证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2.4计划工期: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1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三百万元以上(含三百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土保持施工内容;
3.1.2投标人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能力;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B座商务楼八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家庄燕山大酒店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蔚县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8楼
邮编:050000
联系人:张哲
电话:0311-69110085
传真:0311-85278008
电子邮件:zhangzhe@suntien.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B座商务楼八层
邮编:050051
联系人:李兴
电话/传真:18931106826 0311-86958900
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