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7月10日
招标文件编号:HBCT-15210964/3
1招标条件
河北建投丰宁森吉图风电场二期项目200MW工程(以下简称森吉图二期风电场)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能源核字[2013]78号,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森吉图二期风电场所需220kV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
220kV电流互感器供货范围如下:
220kV电流互感器供货范围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生产企业(以原件为准)。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3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或试验室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验(或认证)报告。
3.4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外购部件进厂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5 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个风电场运行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6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0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投标、开标地点:石家庄华联商务酒店13楼会议室(桥西区站前街8号,老火车站对面),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对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www.hebeibidding.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所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联系
招标人: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 光
电话:0311-855186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0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
邮编:050081
联系人:李向东 林莉
电话/传真:0311—83086937
电子邮件:hebeichengtao@163.com
开户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帐 号: 63712010200479
行 号: 31312100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