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南曲靖株木山(150MW)风电项目塔筒法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D-2015-21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00套1.5MW风机塔筒用法兰。其中包1:49套;包2:51套。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交货地点与供货期:
交货地点:国内厂家报价为出厂价,国外厂家报价为国内港口CIF价。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20天交基础环法兰,50天交塔架法兰。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3、运行业绩:具有独立设计并制造风机法兰的生产能力,1500kW及以上风机塔筒用法兰200套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业绩,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
4、自有设备:至少自有1台5米以上碾环机,自有4.5m以上数控钻床不少于2台;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100万元);
6、质量保证:具有产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设备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9、代理投标: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应取得被代理人(生产商)的授权,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生产商,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生产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10、风机厂家有认证要求的,需取得相应风机厂家认证。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2015年7月13日起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官园支行
账 号:0200098209006702269
(2)潜在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有关信息。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和电汇汇款底单(附件1-1)扫描后发至报名邮箱(3072314893@qq.com),等待审核。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并向财务确认标书费已到账的信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所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内,投标人收到邮件后应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均为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7)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8)如xx项目为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付款购买,但需要在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接收新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8月3日9:00至10:00 (北京时间)交到北京银龙苑宾馆(北京市展览馆路甲5号)。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提前接受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3日10: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北京银龙苑宾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红艳
联系电话: 010-660915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9国际投资大厦C座12层
邮 编: 100034
联 系 人: 姜维
电 话: 010-66091519
电子信箱: 3072314893@qq.com
答疑澄清联系人:冯星淇fengxingqi@clypg.com.cn
电 话: 010-66091755
传 真: 010-66579750
开户银行: 工行官园支行
账 号: 0200098209006702269
十、附件1-1
附件1-1:回执确认单
购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回执确认单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 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投标人单位地址”应注明承办本次投标的部门名称。
4.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