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5年7月
招标编号:GXTC-1503033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东方宇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东方宇华大同浑源官儿乡100MW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设计方负责北京东方宇华大同浑源官儿乡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其中还包括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设备与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参加评标等。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存续;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并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及投标主体的年度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风电工程勘察设计相关业绩;
6)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7)近三年未涉诉证明;
8)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2 投标人名称
3 投标人地址、邮编
4 联系人及职位
5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6 E-mail
7 营业执照注册号
8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9 法人
10 注册资本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5年7月17日起至 2015 年7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7.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10-88356017,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wanting219@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 年8月7日上午 9 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层第四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北京东方宇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亚丽
联系电话: 010-82732720-823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王婉婷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转530
传 真:010-88356017 邮 箱:wangwanting219@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汇 入 城 市: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