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提升研究 招标人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4724。
2. 项目概况及研究内容
本项目拟对山东河口二期项目功率提升进行研究。该项目重点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研究功率自适应控制优化方法
温度、气压、海拔高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会导致空气密度的变化。如果空气密度提高,风机的功率增益变大,在同样的转速下,风机的输出功率也随之增加(见下图)。但风机实际控制策略中的设定值没有改变,导致风机的输出功率没有达到最优化。
因此,当风场环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需要及时修正风机控制策略中的相关参数,最大化风机的输出功率。通过研究该方法,实现金风风力发电机组在空气密度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后,可以自动调整风机控制策略中的有关参数,从而提高发电性能。
不同空气密度下风机功率曲线
2、研究峰值功率优化方法
风机的峰值输出功率在设计时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并非是机组在满足安全运行条件下可输出的最大功率。风机在达到额定功率后通过变桨距来控制风机的输出功率,使其稳定在额定功率。在变桨距控制中减小桨距角的变化,可以增大发电机的负载,使得发电机的输出功率提高。具体的提高数值需要根据对机组载荷及电气系统的稳定性做出评估后计算得到。通过研究该方法,得出16台风机的峰值功率提升报告,分析每台风机峰值功率提升的可行性,对于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组进行峰值功率优化。
3、研究对风优化方法
实际可利用的风含功率与来流风向与叶轮轴线的夹角有关。风机的对风策略在风机设计时已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其动作的信号依据来源于机舱上方的风速风向仪,受到叶轮根涡影响,风速风向仪接收到的信号与风机前实际来流在风速与风向上相差很大,虽然风速风向仪在安装时已经做了相关的校准工作,但鉴于各个风场风资源的独特性,校正依据的传递函数存在很大的优化空间。
使用激光测风仪直接提取风机正前方300米内风况特征,准确描述了风机前方风况的时空特征,用激光测风仪采集的风数据对机舱上风速风向仪进行校正后,提高了传递函数的精确性,进而提高风机主控程序所获得风速风向值的准确性,提高控制精度,达到提高发电量的效果。
4、研究叶片表面贴装涡流发生器与保护膜的方法
涡流发生器已经成为被国外一线风机制造厂商普遍应用到新机型风机上,目的是减少风经过叶片时产生的湍流,提高叶片利用风能的效率。该方法研究在金风已建成的风力发电机组叶片上安装涡流发生器的可行性,并通过叶片模拟仿真等技术手段,计算最佳涡流发生器安装位置。通过该方法,提高叶片利用风能的效率,进而提升机组发电量。
由于山东河口地区靠近海洋,风力发电机组的叶片容易被盐分高的潮湿空气侵蚀,而且叶片腐蚀修复难度大,只能在腐蚀达到比较严重的程度进行修补才具有经济可行性。研究叶片贴保护膜方法,可以减轻叶片腐蚀程度,保障了叶片的空气动力特性,避免因叶片腐蚀损失发电量。
以上四种提升方法,投标方须全部研究。在每台风机的具体功率提升实施方案中,在确保发电量提升指标大于等于2%的基础上,可以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几种方法。
完成时间
本项目研究工作需在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内完成,研究进度的关键节点如下:
签订合同后3月完成设备选型设计;
签订合同后9月完成科研项目涉及工程施工和产品安装;
签订合同后9-12月完成安装调试,编制项目研究报告,进行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人民币的企事业单位;
(2)根据风场待实施发电量提升方案机组的不同具体条件,包含但不限于风速、风向、最大载荷、海拔等因素,提出个性化的最优控制策略的能力;
(3)在实施控制优化后具有进行安全性评估的能力;
(4)拥有金风风机制造商授权,可进行金风风机的功率提升的研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课题)负责人
投标人指定一专人为本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年富力强,必须具有从事相关科研领域研究的丰富经验和资历,拥有从事类似课题研究的业绩,能够坚守科研岗位,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科研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从事相关研究方向5年及其以上,承担过与该项目相关的研究课题,对本项目所属专业领域有充分的了解。
3.投标人科研状况
投标人的技术力量、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人须对风电机组功率提升有深刻的理解,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开发能力和实施本项目所具备的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il.com.cn/ibs2)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在现场购买时,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网上购标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资料扫描上传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10-58131370)。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6日10时 1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9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华(东营河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贝
电 话:0531-6775353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2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王铨、杜金龙
电话: 010-58134662、57339287
(如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发邮件进行咨询)
传真:010-57339287
信箱:wangquan@shenhua.cc
投标人如需提问问题请发word版文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题需要:招标编号+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注:因信箱自动识别垃圾邮件,如不按上述要求发邮件,导致被默认垃圾邮件,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2015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增加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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