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区盐湖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下列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2、 本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审批。
3、 本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4、 本次招标内容为总容量约为300kW电暖气设备和附属设备供货、现场卸货、现场保管、安装、调试和质保期维修或更换服务。
5、 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资质要求:设备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是1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5.3电暖气设备要具备CCC认证,产品认证。
5.4 财务状况良好;
5.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未发生过因违约而导致的合同解除。
5.6 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委托证明。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接受代理商投标。
6、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8月3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9、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电子信箱:44057026@qq.com
联 系 人:高晶
电话:0991-4535634
传真:0991-4524058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3002013709022305571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