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5-08-2005/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 /XNY_FW/KY_006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兰陵风电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兰陵风电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招标范围:
华能兰陵风电场一期150WM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
1)确定项目任务和规模,并论证项目开发必要性及可行性;
2)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进行评估;
3)查明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4)选择风机机型,提出风机优化布置方案,并计算风电场年上网发电量;
5)配合风机招标文件编制、评标、经济指标测算及必要时的合同谈判工作;
6)根据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确定升压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及风电场内集电线路方案,并进行升压变电所及风电场电气设计,选定主要电气设备及电力电缆或架空线路型号、规格及数量;
7)拟定消防方案;
8)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中央控制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布置和主要尺寸,拟定土建工程方案和工程量;
9)确定工程占地的范围及建设征地主要指标,选定对外交通方案、风机的安装方法、施工总进度;
10)拟定风电场定员编制,提出工程管理方案;
11)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
12)拟定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方案;
13)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14)经济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1)进行风电场补充测量和地质详勘,完成每台风机机位的地质详勘报告、土壤电阻率测试工作以及施工地质工作,完成升压站、道路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并按相关规范完成风电场内集电线路施工图的测绘工作。
2)根据机组选型结果,结合最新地形地质勘探成果和风能资源测量分析结果,通过现场微观选址,确定精确的机位坐标,并复核发电量;
3)进行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优化设计,并提供工程量清单;
4)进行风电场内集电线路、变电站及站内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图,并提供工程量清单;
5)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和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开展风电场主要设备(塔筒、箱变、主变、高低压开关、无功补偿装置等)及监理的招标设计准备,具体包括:
A.编制主要设备及监理招标文件技术标书,提供设计概算书;
B.配合业主完善各类设备合同;
C.协助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设备类标书统稿、复核;
D.参加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评标工作;
E.协助发包人起草各类技术协议。
6)提出风机塔架、机舱、叶片吊装方案(含主要吊装设备清单)、设备堆放布置、吊装平台设计、风机基础及风电场变电站施工方案等,细化施工工期,编制施工网络进度图。
7)对风电场内外交通道路进行布置与初步设计,提供断面图、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概算书;
8)提出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精准的设计概算书。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经招标人(现场联系人)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踏勘报告将作为投标人的必须条件。
4.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3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5近三年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及以上资质。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建议下载使用网站提供的通用版本浏览器,其他浏览器请关闭弹出窗口阻拦功能。),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08月12日9:00起至2015年08月21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注明主办方)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22元,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
(1)请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禁止提前汇款。
(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时,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许倩 韩素莹
电 话:18633822277 15131112838
传 真:0311-66633936
电 子 邮 件:HNZBXQ@163.com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张宝飞
联系电话:010-68297805
举报电话:【010-68297722】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北京(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HnSrmWebO/index.jsp)、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