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LJL-2015-09-FGCH-FWZB-03
1.概述
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一期、二期风电场共175台风电机组进行设备维护性的巡检工作。
(2)光伏监控系统反映出的故障信息收集和分析、所有设备定期巡检维护、设备故障的检修消缺及统计分析、各类报表的统计工作。
(3)13个储能单元、多类型电池储能实验单元以及变电站监控直流系统的发电设备和附属设备(照明、暖通、通风系统等)维护性的巡检工作、信息上报、故障统计、文明卫生及对厂家人员进行监管等辅助管理方面的服务工作。
(4)站外35kV输变电设备生产区域定期巡视、检查。
2.2 控制价:480万元
2.3服务日期:
(1) 发电设备履行期限为合同生效后一年。
(2)站外35kV输变电设备履行期限为8个月,自2016年2月1日始至2016年9月4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近3年的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7)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购买:
4.1.1请于2015年08月14日至08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在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四层咨询部)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4.1.2有参与意向的投标人可实行电子报名,如实填写投标人报名信息单如下表:
扫描信息单后发电子邮件到wangwei@heesc.com,投标人应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方式在售标截止时间前向下面的账户递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并在备注中注明“标书费”及公司简称(便于识别),将汇款底单发电子邮件到wangwei@heesc.com或发传真至010-52262125,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1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08日10:00时。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09月08日08:30-10:00时间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第二会议室。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 王伟
电话: 010-52262113
传真:010-52262125
电子邮件:wangwei@heesc.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 号:0200296419200076050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