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5年8月19日
招标编号:0706-15400002N098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中核汇能福建南安高嵛风电项目核准咨询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5年8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中核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概况
福建中核风电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人,作为本工程项目业主。本期为中核汇能福建南安高嵛风电项目核准咨询工作项目招标,场区位于福建省南安市东田镇境内。
2) 招标范围
总体要求:取得项目核准需要的支持性函件,完成南安高嵛山风电场项目核准工作。需完成的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可研报告(初稿)编制
(2)项目申请报告
(3)接入系统报告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环境影响评价
(6)林地预审材料(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其他投标人认为要增加的专题
项目核准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3)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
(4)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要增加的支持性文件
1.3 项目核准工作完成时间
时间:合同签订后90 个日历天,但最晚不能晚于2015年11 月30 日具备核准条件。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风电场的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并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
(4)近两年(2013-2014)从事5项以上陆上风电场技术咨询服务的业绩;
(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现场的购买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6日止,上午 9∶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层2107室。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电子邮件扫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E-mail等。
2)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2)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1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室
联系人:王凯文、朱冬
电 话: 010-63349286、63349141
邮 箱: zhudong@cntic.genertec.com.cn、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传 真: 010-63373746
邮政编码:100055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3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