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贵州水城县曹罗坪子风电场项目已经贵州省能源局 以 黔能源新能[201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贵阳院水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电建贵阳院水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曹罗坪子风电场位于水城县杨梅乡、发耳乡、都格乡和玉舍乡交界区域,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48MW,同步新建1座110kV 升压变电站;该风电场通过3回35kV集电线接入110kV升压站35kV母线,升压站最终以1回110kV出线接入220kV台沙变电站,计划2016年建成投运。
水城县曹罗坪子风电场工程拟定于2015年开工筹建,2016年建成投运。工程建设管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的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中电建贵阳院水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人,负责贵州水城县曹罗坪子风电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中电建贵阳院水城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签署并执行合同。
2.2招标范围:施工图阶段的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试验、设备安装与调试、土建工程的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5)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电力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预审,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25日至2015年08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电建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测中心大楼414室(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领取招标文件。
5.2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询问领取招标文件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15日10:00时,递交地点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贵阳院水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邮 编: 550081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985190903
邮 箱: 36282227@qq.com
传 真: 0851-538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