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对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续建风电及光伏三个项目环境保护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标段划分:
一标段:北方龙源乌拉特前旗沙德格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沙德格;
工作进度:拟定2016年5月1日开工,2016年8月30日通过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标段:北方龙源灰腾梁300MW特许权风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工作进度:拟定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标段:北方龙源锡林浩特2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工作进度:拟定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招标范围:
完成环境监理报告;完成风电场污水、噪声检测报告;完成风电场(光伏场)试生产报告;完成220kv(35KV)送出线路电磁辐射检测报告;风电场植被恢复通过验收;联系协调上级环境保护单位专家召开验收评审会,最终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正式验收批文。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理乙级(生态类、工业类)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的并具有高级职称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6)必须具有近三年电力项目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的业绩。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服务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日下午5: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原件核查,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7)提供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合同)。
(8)必须具有近三年电力项目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的业绩。
招 标 人: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朱弘睿
联系电话:0471-6222348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 系 人:董艳茹
联系电话:0471-3339921
传 真:0471-3339928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