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五凌鄯善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楼兰风区,风场中心距鄯善县行政中心约90km,场区地形平坦,地貌类型为荒漠戈壁,海拔约在990m~1080m之间。五凌鄯善风电场二期工程装机总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主要工程项目有:33台风机(塔筒)基础工程、33台风机(塔筒)安装工程、33台箱变基础工程、33台箱变安装工程、场内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2、鄯善风电场一期介绍
五凌鄯善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MW金风GW82/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均配置一台1600KVA箱式变压器,经箱变升压后送至35KV集电线路,最终由3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110KV升压站。风电场已建成110kV升压站一座,以及生产综合楼以及相关生产辅助用楼,充分考虑了扩建工程需求
3、地质条件
勘查区拟建场区属于荒漠戈壁,地形平坦,海拔200m~300m,相对高差100m,场内无滑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
4、气候条件
鄯善地处中纬度的亚洲腹地,远离海洋,北部又有高山屏障阻隔北方冷湿气流,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主要气候特点是 :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春季升温迅速,秋季降温迅速,降水稀少,气候干燥;热量丰富,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风沙较多;每年都有八级以上大风,危害较重。县境因受地形影响,由北向南分为3个气候区:东天山南麓气候区、火焰山以北气候区、火焰山以南气候区。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十三间房气象站基本气象要素年值统计如下:
年平均气温:9.6℃
极端最高气温:44.7℃(2000年7月11日)
极端最低气温:-30.2℃(1976年12月26日)
平均气压:927.6 hPa
平均水汽压:4.4 hPa(1)
平均相对湿度:35%
年平均降水量:36.9 mm
年平均蒸发量:4367.3 mm
最大风速:33.0 m/s(10分钟平均风速)
最大冻土深度:130 cm(1985年1月)
平均雷暴日数:6.8 d
年均日照时数:3270.9 h
5、交通条件
五凌鄯善风电场场址位于吐鲁番市至哈密市的国道312南侧,交通十分便利,材料、设备可直接汽车运至风电场。
现五凌鄯善风电场二期工程主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五凌吐鲁番新能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二、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B1包: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
B2包:钢筋采购;
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供货业绩:近三年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三)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五)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六)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七) 质量保证和控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 联合体投标。
六、 设备交货期
B1包: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
首批电缆到货时间不超过2015年10月25日;电缆到货时间不超过2015年11月15日;招标人根据现场进展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提前完成。
B2包:钢筋采购:
第一批(100T)到货时间不超过2015年10月15日;第二批(500T)到货时间不超过2015年10月30日;第三批(剩余全部)到货时间不超过2015年11月15日。。
招标人根据现场进展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提前完成;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9月2日至9月1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招标人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留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包售价人民币2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9月23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装入投标文件中。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731-85893421)。
九、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 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0731-85893338 传 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贺俊滔 电 话:18670082577
标书购买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五凌吐鲁番新能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6500 1680 1000 5250 5594
开户行:建行吐鲁番地区分行营业部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