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国电龙源龙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龙川山门前(49.5MW)风电项目叶片二次倒运工程(FD-2015-23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联合动力UP2000-115叶片25套,56.5×2.2×3.7,单件重量12t。运距最远一台为25km,最近一台为17km。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厂家发运至堆场的叶片进行接货卸车、保管、装车运至各机位等工作。
上述投标人必须使用液压转向可举升叶片专用特种车运输,且需自行负责车辆牵引、路面防滑、开道、护送、道路限行等相关工作(牵引、路面防滑、开道、护送、道路限行、堆场租赁等工作的措施费用、相关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务必保证叶片能够安全顺利车板交货至风电场内招标人指定的机位。投标人自备运输支架及装车工具及吊带。投标人按照两个吊装作业面考虑,每作业面至少配置3台及以上叶片二次倒运专用特种车,且需具备雨季连续运输能力。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工期:
工程地点:广东龙川山门前风电场。
计划工期:按合同要求。
四、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经营许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资质要求:拥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总承包资质等级证书》总承包资质等级证书,或拥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四类大件运输资质等级证书,
4、质量保证: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1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
5、注册资本: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6、运输业绩:具有叶片倒运业绩,提供至少3份不同用户的联系方式及合同证明(扫描件);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100万元);
8、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运输质量无不良记录,运输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2015年10月13日(含当日)起5日内,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官园支行
账 号:0200098209006702269
(2)潜在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有关信息。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和电汇汇款底单(附件1-1)扫描后发至报名邮箱(3072314893@qq.com),等待审核。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并向财务确认标书费已到账的信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所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内,投标人收到邮件后应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均为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7)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11月3日13:00至15:00 (北京时间)交到北京市银龙苑宾馆会议室(西城区展览路甲5号),不提前接受投标文件。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15: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银龙苑宾馆会议室(西城区展览路甲5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国电龙源龙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飞
联系电话: 0762-67710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9国际投资大厦C座12层
邮编: 100034
联系人(报名、标书发售): 姜维
电话: 010-66091519
答疑澄清联系人:刘 一;
邮箱:znliuyi@clypg.com.cn
电话:010-66091778
九、附件1-1
附件1-1:回执确认单
购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回执确认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 (全称)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 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单位地址”应注明承办本次投标的部门名称。
4.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