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大唐托克逊风电场、三塘湖风电场、达坂城风电场、哈密东南部风电场工程
1.2 标的名称:点检定修管理系统
1.3 资金来源:大唐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巴里坤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乌鲁木齐达坂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1.4 到货地点:大唐托克逊风电场、三塘湖风电场、达坂城风电场、哈密东南部风电场程
1.8 招标人: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单位为大唐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巴里坤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乌鲁木齐达坂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1.10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0月25日至2015年10月29日(10:00-1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二部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期内完成投标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满足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包含授权书(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企业资质、业绩表、业绩证明合同(提供合同对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产品说明;提供以上文件纸质版(邮寄或直接送至招标公司)或电子版(发送至xjmeetc@163.com邮箱)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邮编:830000)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标书款接受电汇和现金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送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刘忠元、肖栋 联系电话: 0991-4523229 传真:0991-452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