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XTC-1514156
日 期:2015年11月10日
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投标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粤电蒙华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境内。风电场工程为100MW风电场,风电场计划在2016年4月开工,2016年底投产。本次风机招标装机总容量约为100MW。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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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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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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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TC-15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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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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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可采用混排方案,单机平均容量为2MW及以上(含2MW),包括风轮系统、传动/制动系统、偏航系统、变桨系统、机舱和机座、电气系统[含塔筒内的所有的电气设备、电缆、光缆、控制与保护系统、与机舱或塔筒成为一体的变压器及其高低压开关电气设备(如有)];风机设备所有的必要的避雷保护装置;以及所有与此相关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安装指导及调试、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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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投标人负责风机设备的制造、交付、运输、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含2.0MW)等级的成熟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运行业绩的制造厂商。
(2) 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风电主机设备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机型应取得权威认证机构(DNV-GL、LR、TüV、CGC、CCS、CQC等)出具的型式认证(须提供认证证明材料,包括认证证书和认证报告),或投标机型应取得具备资质的风电设备认证机构(DNV-GL、LR、TüV、CGC、CCS、CQC等)的设计认证证书。
(5) 投标机型必须具备电能质量、低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的国内并网检测报告。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1)投标机型不具备型式认证但具备设计认证证书的,截止2015年10月31日,投标人的投标机型应具有在中国境内合同装机总容量不低于2000MW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招标人、风机型号、台数等,以采购合同和试运行完成证明为准。
注:投标人投标机型无型式认证的,须保证中标后在交货前获得型式认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1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④根据要求编制和准备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⑤按要求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⑥等候来自国信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⑦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兴大厦11层前台负责)。
4.2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点00分至2015年11月17日下午16点00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3.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将电汇底单传真到010-88357503;(2)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3.4条。
4.3.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郭浩、赵吉祥;
电话:13720096225、13720096293 ;传真:010-8835750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5、投标报名: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guoxingongyong@163.com(密码:88354433)下载。
5.2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取全部满足本项目报名要求并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5.3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文件两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必须递交申请报名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对第3点公告要求一一响应的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套、以及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一套(要求加盖公章扫描的PDF格式文件,并请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WORD文件格式主要是用于复制投标人的信息所用,请投标人将资料一起发送招标代理邮箱(guoxinguohui@126.com收)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司名称)。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经核查报名资料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5年 月 日16:0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6在必要时,为有助于对申请报名资料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申请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在本阶段的澄清中,投标人对澄清问题应一次性予以清晰明了的回复,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第二次第三次补充资料;对于不是因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而引起的,而是由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修改,招标人有权不接受。
5.7 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同时接收投标人路勘报名,招标方将在公告发布日起第5-8天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踏勘。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11层(100044)
联系人:郭浩、赵吉祥
联系电 话:13720096225、1372009629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05361
Email: guoxinguohui@126.com
(2)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11层(100044)
联系人:郭浩、赵吉祥
联系电话:13720096225、1372009629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05361
Email: guoxinguohui@126.com
(3)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希望街新希望家园西A2区一号楼2单元1503 (邮编: 010010)
联系人:段少俊
电话:13710068278;传真:0471-3240717
7、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项目名称: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XTC-1514156
报名资料
申请人: (非常重要)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
制造商名称: 品牌:
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和手机: (非常重要)
电子邮箱: (非常重要)
传真:
申请人办公地址/邮编:
日期:
注: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非常重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通过报名材料审查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漏填、错填信息而导致无法及时收到有关投标信息或错失参与投标的机会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文件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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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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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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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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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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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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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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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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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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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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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资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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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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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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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所投机型运行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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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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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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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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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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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附于申请文件资料内首页并作为其目录;
2、此表审核情况栏,申请人须留空;
3、申请人确认栏请在确认已提交资料后打“√”
附件一 投标声明函
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在此声明并保证为参加贵司内蒙古粤电蒙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XTC-1514156)中(风力发电机组)投标而提交的所有资料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如发现有虚假、隐瞒,贵司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并在投标阶段没收我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和手机: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附件二 报名人资料格式
报名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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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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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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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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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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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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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和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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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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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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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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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3、 表后请附: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不限)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不限)
3)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
5) 质量或安环体系认证证书副本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7) 所投风机设备具备的设计认证证书的复印件(详见公告要求)
8) 所有机型的测试报告复印件(详见公告要求)
9) 并网检测报告
10) 生产许可证(如行业需要有)。
二、报名资料的电子版中需同时提供上述所附文件的扫描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附件三 所投机型运行业绩情况(须附合同证明文件)
填表说明:1、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若有特别需说明的事项,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四 其它资料
1、满足公告第三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第(5)点和第(6)点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或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