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惠东斧头石一期49.5MW风电场场内道路施工(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SGZB15-161
日 期: 2015年12月18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采用国内 公开, 二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惠东斧头石一期49.5MW风电场场内道路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惠东斧头石一期49.5MW风电场场内道路施工。
工程地址:广东省惠东县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性质:新建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80天,120天具备大件运输条件。暂定于2016年02月15日开工,2016年6月12日道路具备大件运输条件
四、招标范围:
国电电力惠东斧头石一期49.5MW风电场场内道路27km及33台机位吊装平台施工及所有相关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惠东斧头石场内道路,道路全长27k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包括现有道路与此道路的连接部分)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和弃方处理、路基铺设、路基防护、边坡处理、排水、路面及植被恢复工程等的施工及道路养护等有关作业。
2.吊装平台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吊装平台的植被清理,土石方开挖、回填、压实、临时排水等的施工及其有关作业。
3.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恢复等工作;
4.在质保期满前,投标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维护工作;
5.工程弃土、渣外运:投标人必须合理选择弃渣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余土必须堆置弃渣场,严禁随处倾倒;
6.弃渣的堆场处理(挡墙防护、排水措施、植被恢复等)。
7.表层土必须合理存放,存放地点由三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要求;
9.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各种试验须由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此类实验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水泥、河砂、石子和混凝土等试验;
10.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11.投标人负责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12.由投标人负责自身因运输需要必须采取的沿途道路排障工作;
13.招标人只负责本工程所涉征(借)地的政策赔偿处理工作,除此以外的,投标人为实施工程所需的场地,由投标人自行完成上述场地征用或租借。
14.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做好抗台风、防暴雨等的临时排水、泄洪等防护措施。
详见招标文件。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5年12月18日 09:00至 2015年12月23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1月12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8036)。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01月12日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
地址: 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516343
传真: 0756-2513811
电话: 0756-2602966
联系人: 周欣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8036
传 真: 010-56977609-7615
邮 箱: shenyuzhan@cgdc.com.cn
联 系 人: 申玉战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
邮 编:1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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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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