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龙金家山风电场项目主机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BJGD-ZB-2015-345
招标人名称:黄龙中电工程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86647、010-8228664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范围:见附件一,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上;
(3)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机型具有国内国际相关具有资质机构设计认证证书,投标机型具有满足电网公司认可的低电压穿越等性能要求,并取得相应报告;
(5)投标人应至少有100万千瓦容量1.5MW及以上同类型机型风电场设备的业绩。所投标2.0MW级机型最少具有24台及以上、运行超过一年的业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每日9:00—11:30, 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5号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5号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张征、易 工
联系方式: 010-82286647 010-82286642
传真:010-82286648 邮箱:ncpe004@126.com
备注: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一 风电场主机招标范围及交货进度(节选自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1 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应提供从塔筒基础安装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塔筒除外),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2本期工程安装总容量50MW的2000kW级风力发电机组。
3.3投标人应提供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负责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中转(含场地)、指导安装、调试合格以供验收;并完成风电场运维人员的培训、5年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售后服务。
3.4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安全经济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
3.5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供货范围包括风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3年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出质保时要求补齐)。
3.6风电机组:包括风轮系统、传动/制动系统、偏航系统、机舱和机座、电气系统(含塔筒内电气设备、低压或高压电缆、控制电缆、浪涌保护器、电缆母排及端子箱、光缆、光缆交换器、光缆终端盒、电缆固定件等除塔筒本体钢结构制作以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风机自用电系统(含变压器,并安装于风机塔筒内)、控制与保护系统、风机总断路器、变频器、机组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电动葫芦、齿轮箱独立油过滤系统(如有)、风力发电机组状态在线检测系统、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及塔筒平台视频监控系统、风机远程监控系统和状态监视系统(不含风机之间和风机与中央控制中心之间通信光缆,但应提出通信光缆规格要求)、风机设备所有必要的避雷保护装置、爬梯助力器、塔筒与混凝土基础间的连接件、塔筒与塔筒、塔筒与机舱间的连接螺栓,以及塔筒内、机舱内所有其他连接螺栓等紧固件;塔筒内动力插座系统、机舱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线、电缆固定夹支架、电缆固定夹、接线盒等部件。凡固定在塔筒内的电缆固定支架、接线盒等由风电机组厂家与塔筒厂家协商,保证供货。上述供货范围未提及,但属于风电机组完整系统必需的设备由风电机组厂家供货。(详见供货设备材料清单)
3.7供货范围界定:
(1)电气一次:投标方负责提供机舱至塔底变流器柜出线侧之内所有设备及电缆,并提供连接至箱变的电缆的连接接头。(塔基变流器柜包括:辅助变压器、高压侧进线母排、辅变进线开关、配电开关及其内部接线)
(2)电气二次:投标方负责提供机舱至塔底就地控制柜出线侧之内所有设备及电缆(包括光缆接线盒、控制电缆接线盒、浪涌保护器等)。投标方提供就地控制柜至变电站之间光缆的型号和技术要求,由买方另行采购。(等等看)
(3)投标人负责提供一套中央监控系统(包括计算机、打印机、软件及全部光缆接口和光缆接头等设备,具有远程监控功能、满足电网调度和业主进行有功、无功功率控制和远程监控的功能等,并提供有功、无功自动控制及远程监控相应接口)和两套远程监测系统(含软硬件,用于以后中电工程所有的风电场集中监控、数据共享),但不包括风电机组与风电机组之间、风电机组与中央监控系统之间的连接通信光缆。投标方提供2套便携计算机,满足调度、风电场监控系统及远程监测系统的通讯调试。中央监控系统及远方监控系统必须中文界面,投标人负责永久免费升级,以保证其先进性。
(4)防雷接地:投标人应负责提供风电机组的防雷接地装置,在塔筒底部应预留至少四处接地端子,塔筒基础接地由招标人负责。
(5)1套用于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检修所供设备的专用工具、试验设备和材料(包括除吊车外的风电机组及塔筒的吊装和卸车辅助工具);免费借用一套吊装工具。
(6)投标人负责提供塔筒内助爬器(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备一套完整的助爬器装置)。
(7)投标方负责提供机舱内安全逃生装置(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备二套逃生设备)。
(8)投标方负责提供机舱内、塔筒内消防器材。
(9)投标方负责提供风电机组震动监测系统。每台风电机组配备1套传动装置振动检测系统,包括机组检测模块、远程监控装置系统(含软硬件设备)。
(10)投标方负责提供风电机组状态监测与智能预警诊断软件系统。每台风电机组配备1套风电机组状态监测与智能预警诊断软件系统(含软硬件设备)。
(11)投标方负责提供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及塔筒平台视频监控系统。每台风电机组配备1套机舱及塔筒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含软硬件设备)。
(12)投标方负责提供风力发电机组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每台风电机组配备1套机组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含软硬件设备)。
(13)投标方负责提供齿轮箱独立油过滤系统(如有),过滤后油品洁净度应达到ISO13/12/9级或更好。
(14)投标方负责提供一套移动手机终端APP(适用于安卓系统及IOS系统,含软硬件),可用于随时查询风电场风机(包括本项目一期风机)运行状态及基本参数(风速、发电量等)。
3.8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8.1风电机组部分
以下主要设备由投标方提供不少于三家国内外知名配套厂商,中标后由招标方确定。
叶片;
变桨系统;
机舱(包括机舱罩、底架、整流罩等);
传动部分:轮毂、主轴、主轴承、联轴器、齿轮箱(如果有);
风速风向采集系统;
偏航系统;
刹车系统;
发电机;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
变流器;
液压系统;
主控柜;
防雷保护装置;
控制系统及电气保护系统;
风机辅助电源系统;
机舱内辅助小吊车;
联接螺栓等紧固件;
机舱与塔筒照明系统、航空警示灯;
塔筒内爬升助力器及防跌落装置等安全系统。
投标人负责提供中文版本的塔筒基础技术资料和技术规格。
投标人需提供所有部件中文版本的基本参数资料。
3.8.2 监控系统
一套风电场中央监控系统,包括计算机、打印机、软件及光缆接口、接头,密码锁。两套远程监测系统,包括软硬件、密码锁等。并有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接口。
风电场中央监控系统,包括计算机(一主一备)、打印机、软件及光缆接口、接头,密码锁,满足对风机及箱变进行远程监控的功能并提供相应的数据接口(OPC接口或数据库接口或其他备用接口,模拟量不少于4个,开关量不少于6个)。投标方提供远程监控系统软件和风电场主控楼联接至 Internet网络的调制解调器。监控系统还可实时调节风电场的电压和功率,控制电网的无功功率,调节系统电压,稳定弱电网,并控制风电场的最大有功功率输出。
3.8.3 专用工具
提供用于风电场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仪表仪器、专用吊具及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装置等。
投标人应建立专用工具完备供应体系,以满足风电机组运行期的维护检修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随风电机组设备、运行必须和投标人推荐的专用工具,并提供相关信息清单,包括: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或重量、单价、总价、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国内替代产品(国内有替代品的必须列出清单)等。
在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5年内,招标人需要购买任何一种专用工具时,投标人须按不高于其投标文件中报价的价格提供给招标人。5年后,若投标人及其供货商不生产合同范围内专用工具,则投标人有义务免费提供相应专用工具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
3.8.4 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建立备品备件完备供应体系,以满足风电机组运行期的需要。保证调试、试运行和5年质保期内运行、维护等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所提供备品备件应包含于风电机组报价中。质保期结束后,投标人负责将备品备件补齐至投标文件中所列数量。另外,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出,但在5年质保期内用到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结束后也应由投标人负责免费补齐。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备品备件清单,清单应包括:编号、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或重量、单价、总价、更换周期、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国内替代产品(国内有替代品的必须列出清单)。
在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3年内,招标人需要购买任何一种备品备件时,投标人须按不高于其投标文件中报价的价格提供给招标人。3年后,若投标人及其供货商不生产合同范围内备品备件,则投标人有义务免费提供相应备品备件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
3.8.5 易耗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质保期运行、维护等所需的易耗品及清单,清单应包括:编号、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或重量、单价、总价、更换周期、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国内替代产品(国内有替代品的必须列出清单)。5年质保期内易耗品用量大于提供的用量部分由投标人负责。
3.8.6 技术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运输服务(至业主现场指定机位地点),提供风电机组的安装指导、调试,运行人员的培训、5年质保期内的维修和维护等。
(1)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月报。
(2)投标人需自行详细调查风电场周围的交通条件,编制设备的运输方案。因本项目地处山区,需在高速路和山路之间租一个大型场地,以便转运叶片等;本工程叶片等运输需特种车辆从转运场运至风机机位。转运场地和特种车辆费用须包含在总报价中。
(3)设计、制作、工厂试验、装箱、运输至目的地、交货、开箱检查。
(4)提交设计、安装、使用、维护、维修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和试验记录。
(5)编制和提交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的计划,并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免费培训。
(6)编制和提交所供应的设备安装手册和运行、督导、维护手册各12套。
(7)委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指导、现场试验。对安装现场的安全、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有权制止不安全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或工作。
(8)负责风电机组调试和试运行,提交完整的试验和调试大纲及报告。
(9)编制和提交所供设备在5年质保期内的服务计划,并按计划完成5年质保期内的服务。
(10)负责提供标准塔筒基础概念参考图。
(11)负责风电机组防雷保护和接地保护系统的设计,提出对塔筒基础接地电阻的要求,根据现场气象特点,提出对风电机组的防腐措施。
(12)提供塔筒加工图纸(包括塔内的各种附件)。负责塔筒的设计、监造、质量控制、最终验收及现场安装指导。
(13)对招标人负责安装低压电缆及远程监视控制系统电缆、光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4)在建设期和质保期内,应对风电机组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提供相应的监督指导服务,并承担监督指导责任。
(15)对招标人提出的风电场微观选址方案进行复核和优化,确认微观选址成果。
3.9部件厂家供货要求
供货的部件厂家需与投标书中的厂家名称一致。如改换厂家需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3.10交货进度要求
交货批次:三批。
交货地点:中电工程延安黄龙金家山风电场工程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交货时间:
-第一批8台于2016年5月30日前到达项目现场,包括全部风电机组安装、调试和运行所需的全部设备、远方监控、监视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第二批9台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达项目现场。
第三批8台于2016年7月30日前到达项目现场。
3.11交通运输方案
风电场内部海拨高差约200m,风机进场后需运到各设计机位。投标方应在标前踏勘,并充分考虑运输因素导致的商务报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