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 标 人: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工程
(二)工程规划总规模:70.4MW
(三)本期规模:70.4MW
(四)工程概况: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项目的规划装机容量为70.4MW,已开工建设。
五、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
1、风电机组叶片特种运输标段:将32台风电机组叶片(直径121)采用特种运输方式从堆场倒运至风机机位,举升设备具备360度旋转以及360度变桨工程,包括堆场选址以及堆场至风机机位的政策处理(含堆场政策处理)。
六、资金来源及建设地点:
1、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2、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风电机组叶片特种运输标段:投标人因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企业乙级资质以及大型物件运输(四类)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近两年内具备不少于3个山地风电场特种运输的业绩。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在最近的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三年内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告及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01 月 29日至 02月04日17:00整。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见附件)按要求(见“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说明)发送到wangyu@chdt.com.cn、liruomeng@chdt.com.cn,收到后我公司将开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
2、标书售价:
风电机组叶片特种运输标段:CHDT001/15-SG-0202 500元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帐户:11001019500053003682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待定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待定
3、开标时间:待定
4、开标地点:待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施村101号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周兴华
电话:13777361816
邮箱:414377619@qq.com(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15
联系人:汪予、李若萌
电话:010-83565826
传真:010-83565892
邮箱:wangyu@chdt.com.cn、liruomeng@chdt.com.cn
(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附件:
附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不需盖章,也不需签字)
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工程
施工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注:此回执在发送招标代理机构wangyu@chdt.com.cn的同时需发送至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联系人周兴华,邮箱为414377619@qq.com
附表二:(盖章后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并同时签字)
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工程
施工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说明: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