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陆上升压站第二批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单位为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其陆上升压站第二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八仙角海域,离岸23km,海底地形变化较大,存在较深潮沟,场区高程在-18.6~0.6m之间,风电场形状呈不规则四边形,海域东西长约10km,南北宽约8km,规划面积约为82km2。
风电场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4.0MW风电机组、20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约300MW。风电场还配套建设2座110kV海上升压站及1座220kV陆上升压站,本工程70台风电机组所发电力由集电线路(35kV海缆)就近汇集送至南区和北区110kV海上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并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110kV后,北区110kV海上升压站经1回110kV海缆接至南区110kV海上升压站,南区110kV海上升压站经2回110kV海缆送至陆上220kV升压站,并经陆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送出接入系统。
1.2招标范围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国内制造厂商(标段3同时允许代理商投标),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2.1.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资格预审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
标段1:
1、申请人须是设备制造商,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 100 (台/套)同类型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 40.5kV开关柜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外资)以上。
3 、 开关柜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每年主营业务收入至少5亿元人民币以上。
4 、 取得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标段2:
1、申请人须是设备制造商,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5项35kV、单套30Mvar及以上同类型水冷型直挂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外资)以上。
3、取得省级电科院或者中国电科院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水冷型动态无功补偿设备的试验报告。
标段3:
1、申请人是设备制造商的,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0项(台/套)50MW及以上风电场或火电厂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外资)以上。
3、 取得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本标段专项条件第1、2、3条的要求;
5、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注: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预审申请的强制性条款,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申请。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从2016年02月27日9:00起至2016年03月2日17:00(北京时间)止,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主页平台交易栏公开招标项点击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带*项目信息必填)进行注册(如果已经注册成为用户的,可直接点击公告申请参与投标),注册成功后凭用户名和密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完成报名,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 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2.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通过电汇方式将资格预审文件费汇至如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
账 号:7241310182600026819
电汇时附言必须注明相应标段招标编号,如标段1,注明“2015-SB-026”
支付成功后,将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nzb0325@126.com,招标代理确认到账后,资格预审申请人即可通过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请见2.4
2.2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3电子商务平台有关问题,请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客服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400-8169166)。
2.4资格预审文件费列表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 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 递交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
3. 递交地点:北京希尔顿逸林酒店,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详见酒店大堂指示牌。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1号A座22层
联 系 人:王垂超 Tel:13303296248
电子邮箱:hnzb0325@126.com
说 明:如电话无法接通,对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洁 Tel:18100628689
日 期: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