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赛汉风电场华创CCWE-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叶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需购置1只桨叶安装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赛汉风电场华创CCWE-1500KW 5#风机轮毂上,该桨叶在不更换轮毂的情况下能够与保定惠腾为华创CCWE-1500KW风机生产的HT34桨叶互换,保证其能正常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项目地点: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赛汉风电场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四、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五、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职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包括该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5、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的合同业绩;
7、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5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复印件;
(6)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类似业绩合同;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上述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原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的不予参评(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 标 人: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电力综合大楼7楼
联 系 人: 高胜利
联系电话: 0471-6223722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320
联 系 人:胡宇翔
联系电话:0471-3339860
传 真:0471-3339928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