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620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京城新能源通渭风电场塔架制作工程所需钢板,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京城新能源通渭风电场项目为京城新能源设计的塔筒,风电场拟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50MW。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3、采购数量:1509.855吨
4、交货时间:2016年7月25日前全部到货(详见 需求一览表)
5、交货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科技园中国水电四局白银新能源生产基地
6、质量要求:钢板必须选用首钢、南钢、鞍钢、安钢、包钢、八钢、舞钢新生产的优质钢材,≥50mm厚的板材必须选用舞钢。钢板各项指标应符合GB/T709、GB/T1591要求,不允许用补焊的方法修补。对于钢板厚度为38mm(钢板)、50mm(门框钢板),必须正火状态交货,并提供热处理报告,其余厚度钢板必须正火轧制状态交货。所有钢板厚度公差符合GB/T709 的B级要求,Z向性能钢板符合GB/T5313要求。所有钢板超声波探伤应符合国家标准JB/T4730-2005 Ⅰ级要求。
7、合同签订后,乙方每次发货前通知甲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支付本批次产品货款的20%;每批次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完成数量的,产品的各项检验、试验验收,乙方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全额17%增值税发票,甲方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次产品货款的50%;材料全部到货后3个月,甲方支付剩余30%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产品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2厂家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1.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铁路标准规范,具有近三年内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1.5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在国家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1.6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9投标人资金能力和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材料代理商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过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营业执照公证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投标并在线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满足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 2016 年 6月 8 日至 2016 年 6 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00 时,下午 17 时至 30 时(北京时间),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水电四局25楼资产管理部(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工本费 4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元整(¥400.00元)。招标文件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11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水电四局25楼资产管理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西郊工业园区经五路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许麒章
电 话:18593038122
传 真:0937-2802209
电子邮件:286607390@qq.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米宏伟
电 话:0971-8088510
传 真:0971-8088500
七、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971-8088180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