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65107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预应力重力式基础特种结构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46台2.2MW风机基础预应力重力式基础特种结构件采购包括(包括但不限于):预应力锚栓套件(单台176套,每套含预应力锚栓、PE套管、大螺母、锁紧螺母、尼龙螺母、垫片、锚栓顶部防护帽、灌浆防护套、下锚板、支撑件及调平螺栓等);基础施工用特种工装;专用张拉设备;安装过程的现场指导及张拉、2年预应力锚栓定期张拉及锚栓张拉技术人员的培训等服务。
包划分:
第一包: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0台2.2MW风机基础预应力重力式基础特种结构件采购包括(包括但不限于):20台风机基础预应力锚栓套件,3套基础施工用特种工装,1台专用张拉设备,安装过程的现场指导及张拉、2年预应力锚栓定期张拉的服务及锚栓张拉技术人员的培训等服务。
第二包: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6台2.2MW风机基础预应力重力式基础特种结构件采购包括(包括但不限于):26台风机基础预应力锚栓套件,3套基础施工用特种工装,安装过程的现场指导及张拉、2年预应力锚栓定期张拉的服务及锚栓张拉技术人员的培训等服务。
交货地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项目施工现场(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木马镇、柏垭乡)。
交货期为:
第一包: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30日;
第二包: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0日。
(说明: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代理销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以上;
(2)生产企业具有独立制造风机基础预应力锚栓系统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代理销售公司所代表的生产企业也满足以上要求;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代理销售公司所代表的生产企业也满足以上要求;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五年内具有风机基础预应力锚栓系统的生产业绩不少于3个项目,不少于75台风机;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基本信息登记表
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 6 月 27 日止,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9.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12 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学期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传 真:0839-6602220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