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7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以图纸为准):共计46台2.2MW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的基槽开挖、预埋件制安、风机基础锚栓系统安装(含设备卸货、保护、支撑螺栓组装、吊装及定位调平)、基础及电力设备避雷接地网的制安(箱变接地引上扁铁露出地面两米以上,接地电阻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排水管及电缆管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包括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及养护)、基础防水、高强灌浆料灌浆、基槽土方回填并分层压实、机位周边40*50米(机位中心偏短边布置)的场地平整、沉降观测点以及其他零星工程。
本项目分两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0台2.2MW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剑阁县柏娅乡境内,具体机位编号详见工程概况)
第二标段: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6台2.2MW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剑阁县木马镇境内,具体机位编号详见工程概况)
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
具体要求:8月25日前开始基础垫层浇筑,9月5日开始基础浇筑混凝土,11月20日完成浇筑任务,10月20日前开始风机基础回填,11月15日前50%的风机基础达到风机设备进场要求。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二者均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7)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应有2项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业绩,且单台容量1.5MW以上的风机基础施工业绩不少于100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基本信息登记表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标段
2 投标人名称
3 投标人地址、邮编
4 联系人及职位
5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6 E-mail
7 营业执照注册号
8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9 法定代表人
10 注册资本
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方式 须知
1 方式一:
电汇购买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2 方式二:
现场购买
(新疆)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 6 月 20 日至2016年 6 月 27 日止,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9.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12 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学期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传 真:0839-6602220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