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哈巴河南洋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哈巴河县风电一期49.5MW、风电二期49.5MW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号:XJHY-2016-fd01)
一、哈巴河南洋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哈巴河县风电一期49.5MW、风电二期49.5MW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地发改工交能源(2015)88号文件)及(阿地发改工交能源(2016)3号文件)立项批复,现在委托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在新疆信息网(网址:www.xj.cei.gov.cn)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发布招标公告,就上述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全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报名。
二、工程规模:哈巴河南洋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哈巴河县风电一期49.5MW、风电二期49.5MW项目总装机规模为49.5MW*2=99MW,安装单机容量为1.5MW风力发电机组66台。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额: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总投资约 75467万元。
四、招标范围:
承包人对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总承包,项目及临时征地工作等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不含工程监理。总承包费用包含工程建设所必须办理的手续费用、各项中间验收等相关费用。
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勘测、设计;66台1.5MW风力发电机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通讯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风电场所有设备的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发电机组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的试运行预验收;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相关规定。
五、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通过 ISO 或等同系列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2)投标人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3、2014、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2年至2016 年内具有100MW总承包业绩或累计达到1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的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过合同诉讼调解败诉案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参与过同类项目的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注册设备工程师,参与过同类项目管理的经验。
(7)企业资信类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 评估机构评定的资信等级等证书;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工程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齐巴尔乡。
八、潜在投标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著作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投标人本次投标之用。
九、报名日期:2016年7月4日-7月8日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13楼)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证书B证、法人授权书、身份证等证件及业绩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并携带复印件贰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进行审核。
十、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巴河南洋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 俊 梅
电 话: 13139912678 0991-3859313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13楼)(昆仑监理公司对面)
联系人: 王鹤宇 王文周 郭龙龙
电话 :18997972745 13565422534 0991-4630336
传真: 0991-4605577 邮箱:348424112@qq.com、8978226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