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海西都兰诺木洪一期49.5MW风电项目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及对端变电站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6-0232
日 期: 2016年07月09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
1.2 招标条件
国电电力海西都兰诺木洪一期49.5兆瓦风电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都兰诺木洪一期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能源[2015]83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西诺木洪风电场一期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境内。总装机容量49.5MW,主体工程包括33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33台机组变压器以及机组配套电器设备。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海西都兰诺木洪一期风电场49.5MW工程,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安装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集电线路
自风机箱变起至升压站,集电线路路径全长约16.725km,其中架空段路径长约15.9km, 电缆段路径长约0.825km(直埋沟道长)。投标方负责集电线路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运输、施工、安装、调式、验收,包括所有土石方、基础、立杆、组塔、架线施工和导线、地线、光缆、电缆敷设及附件安装,达到验收合格,并负责保修一年。
1)完成本标段施工所需要的场地清理、临时道路、开挖和填筑、残渣及余土或余石外运(就地处理要保证结构安全、不破坏环境、没污染、没纠纷);开挖边坡的支护。
2)光缆工程:包括风机、箱变的通讯设备接口至升压站监控设备接口之间的全部架空、直埋光缆和相关附件的采购、运输、敷设、安装熔接及调试。
3) 电线、电缆工程:架空线路;箱变至架空线路间、架空线终端杆塔至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之间的电缆;具体包括采购、敷设、试验、接线、调试、验收,电缆沟的填挖土方及电缆头的制作安装。
二、送出线路
110kV送出工程,风场110kV升压站接入宗加33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西起第三个预留出线间隔。线路路径长度2.9km,全线为单回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均为角钢塔架设。光纤通信工程增加SDH-622M 光端机1台,智能PCM终端1台。 本期光缆芯数按24芯选定,采用ADSS站内导引光缆,光缆长度为1km。本期光缆芯数按24芯选定,光缆型号规格:OPGW-24芯,光缆路长度为3.2km。目前,此间隔无GIS设备及相关配套保护、通信、计量等设备,本工程包括宗加升压站预留间隔部分建安工程。
1)送出线路工程包括宗加站内间隔基础、安装、调试等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施工及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不含宗加站内间隔GIS及配套二次系统、通信等设备采购),风电场升压站侧以门型架挂线点为界,负责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运输、施工、安装、试验、调试、验收,包括所有土石方、基础、组塔、架线施工和导线、地线、光缆、电缆敷设及附件安装,达到验收合格,并负责保修一年。
2) 完成本标段施工所需要的场地清理、临时道路、开挖和填筑、残渣及余土或余石外运(就地处理要保证结构安全、不破坏环境、没污染、没纠纷);开挖边坡的支护。
3)光缆工程(含导引光缆):包括宗加站内通讯设备接口至升压站监控设备接口之间的全部光缆和相关附件的采购、运输、敷设、安装熔接及通道、保护调试。
三、其它
1) 按照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标准要求,完成整个工程所需要的试验项目。
2)招标人有权适当调整各标段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在开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接受。
3)招标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机位变化情况进行线路设计变更调整,因设计修改、变更,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施工时,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
4) 完成本工程施工期间和集电线路投产前的安全保卫工作。
5) 本工程所需的招标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代保管。
6) 对本工程施工涉及的运输路径及与对端变电站施工及关系协调等有关内容由投标方负责办理。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超越招标方给定的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损坏等均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7)投标方在开工前应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如光缆挖掘损坏等)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8)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甲供设备和材料型号、数量的提报和催交催运工作。
9)投标方负责施工交通、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施工供水供电、照明及施工通讯;
10)做好与风场其他土建、安装、调试队伍的交接、验收及配合工作。
11) 本工程涉及的运输路径以外的全部租地、线路走廊清理以及地方、民事关系的协调费用需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出,但不作为评标依据,不计入总价。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6年07月09日 09:00至 2016年07月14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02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08月02日 11: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开发区金桥路38号管委会大厦6楼
邮编: 810007
传真: 0971-8867208
电话: 0971-8806777-8042
联系人: 唐炜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1-8026
传 真: 010-56977609-7013
邮 箱: 13623189051@163.com
联 系 人: 姜成城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 编:102209
邮 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36393103、021-36393136、021-36393171;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
开标大厅应急电话:01058688453、01058688454、01058688457、01058688458、01058688459(开标大厅应急电话在开标前90分钟开通,仅仅负责开标过程中的应急沟通,不解答其他问题,开标结束后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