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大唐灵宝青山风电场工程
1.2 标的名称:11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4 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渑池
1.5 建设规模:40MW
1.6 工程简介:大唐灵宝青山风电场位于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县级市),属内陆山地风电场,风电机组布置在三门峡市灵宝县青山一条东西走向的山脊。综合考虑升压站土建、进站道路、场内集电线路、送出线路方向及远期风电场规划等,110kV升压站位置初步选定在场区的西北侧山下。本工程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MW。
1.7 招标人: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9 招标编号:CWEMEZN-HEN2016-S051
二、招标范围:
本次共招标1套11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四、报名须知:
本次招标的全部流程(包括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均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进行。电子商务平台对电脑配置有严格的要求:win7系统、IE8/9/10浏览器、office2007/2010,请报名前务必确认电脑已满足配置要求,否则将可能出现错误,无法报名。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查阅平台首页“服务专区”和“下载中心”的相关文件。客服电话:400-888-6262。
1、报名:打开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依次完成以下操作:“招标文件购买/下载”→“查询招标项目名称”→“购买”→“新增”→“填写联系人信息”→“下一步”→选择标段并点击购买即表明报名成功。
2、办理电子钥匙:点击电子商务平台首页“电子钥匙办理”,按流程提示办理。首次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7日,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如时间紧急,可到现场办理,具体地址或其他电子钥匙问题请联系电子钥匙客服电话400-091-5550。电子钥匙的办理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互不影响。
3、招标文件获取: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后点击左侧的“招标文件购买/下载”,找到已报名的标段点击“购买”,按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的金额和账号电汇标书费,并将汇款凭证上传,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下载不受报名时间的限制。
4、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2日。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郑州。(同开标时间地点,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在开标前5天电子邮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完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工作,并将纸质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会场。
五、联系方式:
招标方: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亚利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
电 话:13639893721
电子邮箱: 11852680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1号
联系人:雷杰
电 话:027-85261341、18210956016
E-mail:leijie@cweme.com
六、补充说明
1、开标方式调整说明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二级集中招标,开标方式调整为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的电子开标方式。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如有投标人未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按照《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进行相应扣分。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2) 开标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3)电子开标后,如有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投标人对自身电子开标价格存在异议等情况,由电子开标人员对投标人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并将投标报价即时记录在电子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
(4)每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正常电子开标的、未提交/解密失败/异议处理的)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开标人员进行签字。
2、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