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C-2016-092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闽(福清)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下半年度风机备品备件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下半年度风机备品备件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1.2招标范围:
招标人对其所运营风电场的湘电XE72-2000、XE82-2000风机控制系统、变桨系统、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测量系统等合同包内货物的供货、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税费以及现场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的维修保养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进行供应商入围招标。通过本次招标,每个合同包选取3家以内的投标人作为本次招标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确定后,按照最低价成交原则,根据三名入围供应商就该合同包同一货物所报出的最低价格成交,该最低价格供应商为该货物的成交供应商。由招标人与成交供应商就各个合同包所成交货物分别签订集中采购供货合同。当出现某合同包某项货物有两家及以上入围供应商报出相同最低价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评标分总分高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优先成为该项货物的成交供应商。若上述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3投标人根据第六章《项目需求》所列合同包,按合同包投标,所投合同包数量不受限制。投标人可以对自己所投的合同包内全部品目号货物进行固定单价报价;若投标人参与单价报价的品目数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合同包内全部品目数80%的,则其对该合同包的投标将被拒绝。
1.4采购周期:半年,自集中采购供货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1.5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集中采购供货合同在采购周期内有效,入围供应商在集中采购供货合同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订单的最高限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1.6交货时间、地点:分批交货,每批次交货时间、地点、数量和规格以招标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1.7资金来源: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标准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013年5月1日以来未因货物质量或安全问题受过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到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帐上注明为“FJTC-2016-092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合同包1:壹万元整;合同包2:壹万元整;合同包3:壹万元整;合同包4:壹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
6.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融商大厦A1403室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15100
传真:0591-85253230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 细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
电话、传真: 0591-87513248
联 系 人: 庄言
邮 箱: marszhuang@qq.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91-8754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