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733-167404239601
遂川大唐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遂川清秀风电场46MW工程电气二次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遂川大唐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招标项目名称:遂川清秀风电场46MW工程电气二次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 务的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8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100873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 投标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 9月21日 9:00
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西客站南广场东侧大方饭店二层第十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招标人:遂川大唐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旭
电话:010-68945753
传真:010-68940233
Email:sux@biddingcit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