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格尔木大格勒北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机电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格尔木大格勒北50MW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格勒乡境内,海拔高度为2780~2900m,地貌类型为荒漠戈壁滩,场址地势平缓、开阔,总体地势南高北低,起伏不大,南侧为东西向展布的昆仑山脉布尔汉布达山,北侧为戈壁平原。场区南边有公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格尔木大格勒风电场规划装机规模为200MW,前期已建设装机规模为99MW,本工程装机规模为50MW。
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0.69kV,经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电压后,经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35kVⅡ段母线。
本期扩建大格勒风电场110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110kV侧接线采用单母分段接线方式,新建1个母联进线间隔,1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出线间隔及1个保护间隔,安装1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升压站35kV侧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本期将新建35kVⅡ段母线。
1.2招标范围
1.2.1 A包:格尔木大格勒北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机电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 承包人应承担的电气一次专业工作内容:
(1)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
(2)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的到货验收、二次运输、保管及装卸。
(3)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的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设备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处理、交接验收及设备的基础安装,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4)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的内部接线由设备供货方承担,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设备供货方技术人员进行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各设备间连接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
(5)承包人应负责110kV升压站电气设备与主接地引出预留接地端子的连接,包含与二次盘室、中控室及计算机室、通信设备室等处二次等电位接地网的联接。
(6)设备安装、试验、调试中需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竣工图绘制、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
(二) 承包单位应承担以下电气二次专业工作:
(1)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
(2)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二次运输及保管。
(3)电气二次设备及其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交接验收。
(4)负责设备及系统的调试工作、保护定值的计算。
(5)负责安装调试的设备及系统的安装工作。
(三) 承包人应承担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系统工作内容:
(1)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
(2)参与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含控制系统等)的安装验收。
(3)负责25座风力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含控制系统等)的单体调试及联调、风机监控系统的本体调试、风机监控系统与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联调。
(四)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它工作内容:
(1)负责风场升压站与电网的联调及对调。
(2)负责编写设备调试方案、启动试运行方案、启动试运行过程中的应急预案等。
(3)负责安装调试资料的整编及归档。
(4)设备安装、调试中需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1.2.2 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及安装工程
B包: 格尔木大格勒北50MW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35kV集电线路架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 承包人应承担风电场的集电线路系统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承担(但不限于)集电线路的测量、临时道路修建(场内道路至杆塔)、杆塔基础施工等,下列工程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发包人采购的除外)、到货卸车、验收﹑二次运输﹑保管﹑部分基础件和构件的制作﹑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孔洞的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1)土石方及基础工程:土石方开挖;杆塔基础制作及护坡。
(2)杆塔工程:杆塔采购及安装;接地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3)架线及附件安装工程:导线、ADSS光缆及金具的采购及架线;绝缘子、金具串采购及安装;其他金具采购及安装(防震锤、拉线等);避雷器采购及安装;隔离开关采购及安装。
(4)电缆安装工程:风机至35kV箱变低压侧的1kV电力电缆;35kV箱变高压侧至集电线路的35kV绝缘线;35kV集电线路终端杆至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的电力电缆敷设。
(5)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
1.2.3安装工期节点:
A包

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或2个标包进行投标。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A包: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拟委托企业承试资格证书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包: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拟委托企业承试资格证书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业绩
A包: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2座110kV及以上变电站机电安装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B包: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2项35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1.6项目经理资格
A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B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9月21日
1.9.2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27日 17:30时截止
1.9.3发售时间: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8日8:30~11:30,14:30~17:30
1.9.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9.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于2016年9月29日北京时间10:30时在格尔木大格勒北风电场集合,前往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
联系人:贾建军 联系电话:18909708805
1.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12其它
1.12.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2.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3.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李晓庆
电 话:0971-6322921
传 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3.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 系 人: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