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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湖北五峰北风垭100MW风电场项目一阶段30套风机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6-09-30 浏览数:284

中节能湖北五峰北风垭100MW风电场项目一阶段30套风机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GXTC-1608125)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湖北五峰北风垭100MW风电场项目一阶段30套风机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①本项目一阶段30套2000kW风力发电机组的机舱、叶片、轮毂等及塔筒、塔筒附件、变频柜、电梯、排风系统等的卸货、设备运输的牵引工作、二次倒运(包括塔筒从储存转运场到安装机位的转运工作)、就位、保管及安装工作等,及其他约定俗成的风电场吊装工作范围内的工作。②塔筒及风机内部所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防跌落装置、接地装置、照明系统及塔门外梯子等安装工作。③配合风机厂家对机组监控系统安装调试、整体调试、试验、消缺及验收;④投标人自备除风机厂家提供的吊装工具之外的一切吊装、设备卸货、设备安装等专用工具(包括配备一般性防护装具外,施工方还必须配备足够上塔作业人员使用的、高空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具:安全带整套、止跌滑块、带缓冲性能的安全绳、设备支架、托盘等);⑤风机与塔筒间、塔筒间、塔筒与风机基础间接地连接及检测配合;⑥风机及塔内设备安装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及现场验收。⑦安装工程结束后,剩余物资转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进行移交,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风机安装工程标准。
  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或在合同文件中并未列入或没有特别说明的一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而这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确实是承包方工作中应该有的,均应由承包方负责按发包方要求时间将所缺工作、材料和技术资料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2工程招标范围分项(包括但不限于):
  五峰北风垭100MW风电项目一阶段30套风机设备安装工程:
  (1)各段塔筒的安装;
  (2)机舱安装;
  (3)叶片和轮毂的地面组装和安装;
  (4)变频器、地面控制柜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安装;
  (5)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安装;
  (6)风机与塔筒间、塔筒间、塔筒与风机基础间接地装置的安装;
  (8)风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的安装(包括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等),电气一二次设备、材料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9)附件:螺栓、塔筒内饰件、电缆、风速仪、风向仪等的安装;
  (11)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
  (12)风机、塔筒设备的现场卸车、建档、保管、看护,设备临时堆放场的规划与建设。包括 30套风力发电机分批次的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控制柜(变频器)、塔筒、螺栓等所有风电设备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及清点工作,及抵运风电场现场的风电设备的保管及风机、塔筒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堆放和保管及需返还厂家包装物的装车;
  (13)承包人为保证风机设备摆放、吊装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提出意见,并通过业主和监理审核形成审核后意见。招标人负责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审核后意见进行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场地平整施工。承包人车辆包括吊车需按照发包人规划的道路行驶,严禁碾压场内道路以外区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为保证设备运输及风机设备堆放、吊装所进行的必要道路、吊装现场修整、维护及场地平整,及冬季除冰雪、雨天排积水等以保证通往风机和存储区道路畅通,因风机塔筒等设备比计划时间晚到造成的误工、二次倒运和看管、吊装延迟、人员设备闲置等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完成和承担,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且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
  吊装开始后,除气候或发包人原因,整个吊装工期内承包人吊装进度不得低于2天吊装1台,否则发标人有权重新拆分标段,因天气等原因造成的施工进度制约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承诺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决不因任何原因拖延,必要时必须采用增加吊装设备、施工人员等措施以保证该项目进度完成结点在要求截止工期前完成,期间增加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防水及防腐处理、各节塔筒、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
  (15)严格按照厂家现场安装规范手册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积极配合静态调试,免费提供调试时使用的发电机及油品,保证风机调试时电能;配合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工作及各项消缺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现场不具备并网条件时,吊装作业时承包人应将机头安装在脱网期间现场主风向±15度方向,主风向方向由发包人提供。
  (16)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17)必要的道路维护及修理;
  (18)设备防盗,承担移交前的一切盗窃损失,制定有效的防盗方案并实施到位。
  (19)塔筒连接螺栓接收、抽检配合等;
  (20)其他: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包括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卸货、进场运输牵引和保管。
  3.工期要求:
  3.1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
  卸货吊装设备进场时间:2016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以业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为准);
  主吊及辅吊进场时间:2016年12月5日(具体时间以业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要求风电机组安装前的准备(资料、设备及人员)于 2016 年11月15日前全部准备完毕并于 11月 20日开始入场,准备风机设备卸货。准备 2016年12 月5日(实际吊装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开始风机吊装。
  3.2 本标要求风电机组安装于 2017年4月20日前全部吊装完毕,2017年4月30日前并通过安装验收。塔筒内部装置部份的电缆接线在单台吊装工作结束后次日安排进行,每台风机设备的电缆接线按每完成单台吊装工作以后,每天一台的进度进行,并且不得影响机组设备的调试。每一台风机安装具备调试条件时,申请办理移交手续,交调试单位进行调试。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起重吊装);
  (3)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认证证书、 OHSAS18001或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系列标准认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施工、安装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7)近三年内已竣工项目中具有300台(含)以上风机设备安装工程经验和业绩;
  (8)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机安装工程合格承包商证书(2016年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网银支付标书费。若采用其他方式支付,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国兴大厦11层)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刘文帅(010-57195242)。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 年9月29日起至 2016 年10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发送电子邮件至:guoxinbabu02@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 年10月 19日 上 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一会议室)
  11.招 标 人 :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沿河西路33号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0717-5911541 
  手 机:18062374789
  邮 箱:wuhao.197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峰渔洋关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9142 0529 3318 0971X8
  账 号:1807 0464 0920 1503 238
  银行行号:1025 2690 464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位 置:首体南路与车公庄西大街交汇处(四道口)东北角
  联 系 人:熊曈、鲍斌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302、780
  手 机:13720096153(熊) 13720096289(鲍)
  传 真:010-88357072 邮 箱:guoxinbabu02@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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