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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2016-10-10 浏览数:179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GXTC-1651125)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
  (1)电力电缆(型号YJLW02-Z 127/220 -1×1600mm2),长度1734米,220kV户外终端6套及相关附属设备,6台22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Y10W-216/564)。
  交货地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项目工程现场。
  交货日期: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5日(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具有生产制造风电项目所需220kV及以上规格型号电缆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5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4)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和主要材料如需向外协单位外购时,投标人应列出外协单位清单,并就其质量作出承诺。同时提供外协单位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外协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7)近三年至少具有5项已完成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供货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报名;
  (9)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缆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壹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599160340)。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10月 9 日至2016年 10 月 14 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31 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新红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山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魏世超、尤婧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599160340、181991853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注明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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