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风力发电网>招投标 >招标信息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电场风机组备件维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电场风机组备件维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16-10-12 浏览数:174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电场风机组备件维修服务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并以统招分签形式确定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电场风机组备件维修服务框架协议工作委托乙方承担。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 LNTH2016204E
  业主招标编号:HN-B-LN/FGS-FW/FJBJ-040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电场风机组备件维修服务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并以统招分签形式确定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电场风机组备件维修服务框架协议工作委托乙方承担。
  1.项目名称: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电场风机组备件维修服务。
  2.招标范围: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高山子风电场、阜北风电场、彰北风电场、扎兰山风电场、青石岭风电场、平顶堡风电场、大兴风电场、大洼风电场)华锐、南车机组损坏备件的维修工作。招标方最终结算方式以框架协议中实际维修量与单价相乘,据实结算。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注册资金 2000万元以上。
  4.3 近三年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4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5 在专业技术、 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8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1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1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3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4其他要求:
  4.14.1具有维修同类机组备件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14.2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14.3具有3年以上风机组备件维修经验或同类设备生产经验。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22号昌鑫大厦F座24层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
  联 系 人:王琦
  电 话:024-23239938
  传 真:024-23229123
  电子邮件:lnthzbb@126.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招标类型为服务招标。因本项目不能确定最终的中标总价,招标代理服务人按人民币0.5万元收取。
  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中标价格<100万元,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格<500万元,费率为0.8%。
  例如:中标价格为2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5%+(200万元-100万元)*0.8%=2.3万元

【延伸阅读】

标签:

阅读上文 >>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锡铁山矿区风电场二期(50MW)工程风机基础接地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阅读下文 >> 江苏大丰润龙49.5MW风电工程塔筒采购项目[0702-1640CITC3037]-中标结果公示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eastwp.net/bidding/show.php?itemid=57308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