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TJ2016-SCJY058(TTFF)
项目编号:2016-AL-314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华能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台风机塔筒内外防腐补漆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台风机塔筒内外防腐补漆工程
2.2实施地点:华能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塔筒内外防腐补漆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合同签订100天内完成施工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加工制作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电力行业至少三份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连续最近12个月社保记录、财务审计报告、业绩等以上材料的原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于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 、14:00—16:00(北京时间),在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申请人报名及领取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本项目有关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66374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