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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广元剑阁县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测风塔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6-12-15 浏览数:211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县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测风塔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招标编号:GXTC-1651124)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县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测风塔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序号

内容及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
地点

技术要求

590米测风塔(含基础、防雷等)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施工),测风设备采购及安装、测风塔及测风设备售后服务、数据管理及修建测风塔时的所有补偿费用。

拟建测风塔坐标

1、北纬 32° 7'29.26",东经105°33'58.61"

2、北纬 32° 4'50.87",东经105°33'48.18"

3、北纬 32° 5'19.64",东经105°37'31.64"

4、北纬 32° 4'41.51",东经105°39'44.72"

5、北纬 32° 6'42.44",东经105°35'57.47"

2017.1.1-2.15

四川省

广元市

剑阁县

每个90米测风塔安装6个风速传感器、2个风向传感器、1个温度传感器、1个气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和无线传输模块。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注:1.具体的供货时间和供货地点由甲方另行通知。

2.测风设备及配件必须满足《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GB/T18709-2002相关技术规定。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建设测风塔(含测风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具体测风塔建设的地点以实际情况为准。

4.工程建设周期为45日,自甲方指定测风塔建设地点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竣工验收之日为止。

5.报价必须包含2年无线通讯费、人员培训费。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如下内容: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应具有建筑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或其所委托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3) 投标人近一年应具备5个同类型项目的工程业绩;
  (4) 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建筑安装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售后维修服务备案登记证》等证件;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壹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基本信息登记表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2

投标人名称

 

3

投标人地址、邮编

 

4

联系人及职位

 

5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6

E-mail

 

7

营业执照注册号

 

8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9

法定代表人

 

10

注册资本

 

 

  5.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15日- 2016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7.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991-2323176-806,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4 日 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维钢
  联 系 电 话:0931-7701040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中铝大厦17层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联 系 人:魏世超、赵英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魏)、18099667252(赵)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并同时提供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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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华能乐亭风电场2016年风功率预测系统服务(第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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