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高下深井一期48MW风电场工程升压变电站施工(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6-0469
日 期: 2016年12月21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高下深井一期风电场项目已由山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4】1390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升压变电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48MW。风电场主要由24台2000kW风机、24台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及升压站工程。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范围:包括风电场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站内建筑物、临时电源安装工程,以及与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还包括以下工作
(1)所有招标人采购的A类设备及主材的卸车、保管。
(2)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3)工程弃土渣外运。倾倒地点位于施工现场附近,具体位置需招标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当地县政府在工程现场选定。
(4)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5)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升压站电气设备等安装后进行相关试验及验收,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
(6)由投标人负责所有本工程内特种设备或行业(如消防、起重、升压站防雷接地等)的验收取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有关与其他标的界面划分的规定:
(1)与设备采购标的界面:主变、GIS、SVG、电缆等A类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交货地点为设备安装地点,交货方式为投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储存、安装、调试(配合)等工作。
(2)施工电源界面:全部属于投标人范围(施工用箱变及所有施工需的临时线路、接线箱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电源点,投标人自行引接施工电源,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施工水源界面:招标人不提供施工用水源,施工用水投标人自行解决。
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运输的规定:
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分为两种类型:A—招标人采购,提供投标人使用; B—投标人自行采购但需由招标人进行质量、等级、品牌及供应商的认定。设备材料采购的类型在《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对《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的类型按B类执行。
对A类设备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投标人在接到业主交货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派验收人员到指定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办完验收交接手续后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设备材料的完好、并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B类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根据其自身对市场了解情况报价并承担价差风险,招标人或监理人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投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
除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中明确表述提供临时施工场地外,投标方需施工临时用地的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招标方可以协助办理。投标方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设备的催交催运工作。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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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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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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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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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压变电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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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必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220KV)。
5、投标人并需具有至少两个已建造安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正常投运的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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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09:00至 2016年12月26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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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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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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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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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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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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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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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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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压变电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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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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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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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X02-SGZB16-04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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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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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0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7年01月10日 11: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魏都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7层
邮编: 037000
传真: 0352-5119844
电话: 0352--5119796
联系人: 杨晓东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1-8023
传 真:
邮 箱: liuhao1@cgdc.com.cn
联 系 人: 刘昊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 编:102209
邮 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36393103、021-36393136、021-36393171;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
开标大厅应急电话:01058688453、01058688454、01058688457、01058688458、01058688459(开标大厅应急电话在开标前90分钟开通,仅仅负责开标过程中的应急沟通,不解答其他问题,开标结束后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