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利厅近日批复同意朗晴协合长子仙翁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以下为具体文件: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朗晴协合长子仙翁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长子县朗晴协合风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朗晴协合长子仙翁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长子朗晴风电字〔2016〕68号)及所附大同市绿锦水保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朗晴协合长子仙翁山风电项目长治市长子县南陈乡南庄村附近,距长子县城约16公里。项目组成主要包括风机箱变、升压站、输电线路、道路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等。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一)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二)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五个分区,即风机箱变防治区、升压站防治区、输电线路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优化道路工程布设,尽量减少对地面的扰动和土石方挖填量。
(二)加强施工管理。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扩大占压和扰动地表面积,损坏地表植被;项目建设期要全程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防治效果。
(四)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监测年度报告。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到项目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主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
(七)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如本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厅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时,须报我厅批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我厅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山西省水利厅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