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红河石屏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红河州石屏县发白冲山194MW风电场项目塔筒及相关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工程地点:红河发白冲风电场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红河州)石屏县龙武镇与哨冲镇。
2、采购内容:共97台套塔筒及相关服务。
3、建设计划:2017年3月10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网验收、运行发电。
4、招标编号:CEITCL-NM-ZCHW-160464
二、标段划分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CEITCL-NM-ZCHW-160464 |
01包 |
塔筒 |
25台套 |
2017年3月-6月 |
2 |
02包 |
塔筒 |
39台套 |
2017年3月-6月 |
|
3 |
03包 |
塔筒 |
33台套 |
2017年3月-6月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报价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备制造风机塔筒能力的塔筒(或类似钢结构)制造厂商。
(2)报价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报价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报价人必须通过ISO9000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报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报价人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7)报价人提供塔筒制造的生产厂在2015年度应有不少于50套的塔筒制造业绩,并已交付客户现场投产使用,出具相应书面证明材料(塔筒到货的买方证明或主机厂所派监理人员签字的塔筒出厂记录);
(8)报价人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购买文件前需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直接打款报名无效;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3、文件售价及支付方式:每套售价为1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汇款购买标书请将标书款汇入下列帐号:
开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东影南路支行
帐 号:7271 3101 8260 0046 920
(汇款时请注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后六位数字,否则后果自负)
五、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豪智能大厦B座7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谈判开始时间:同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谈判地点:同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采购人:红河石屏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标报名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联系人:叶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10-82580087转8851或8620
2、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蒿女士 唐女士 邮箱地址: zjnmg150406@126.com
联系电话:0471-3254699转711或712 18518017241
采 购 人:红河石屏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