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时 间:2017年2月20日
招标编号:HBCT-170095-001
1、招标条件:
张北长城风电场改扩建工程已经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核准文号:张发改能源核字【2016】19号。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目前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张家口长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其张北长城风电场改扩建工程所需的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张家口长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名称:张北长城风电场改扩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2.3 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2.4 项目规模:本次采购总装机容量为32MW,共16台(套)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
2.5 交货期与交货地点:交货期:全部货物2017年9月底前交完;交货地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张北长城风电场改扩建工程所需的16台(套)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包括风电机组和附属设备以及相关伴随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3.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 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所投机型单机容量:单机容量为2000KW的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IEC Ⅱ及以上机型。风力发电机组需通过《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风电机组电能质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的检测;投标机型有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有效认证和测试报告,包括设计认证、型式认证、噪音测试报告、功率曲线测试报告等,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应具有风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在中国境内生产供货风电机组不少于3000台;投标机型(同一机型)安装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数量不少于500台(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须体现供货数量及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供货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投标机型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500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
3.8 投标人所投机型应取得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9 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所投方案中包含路勘报告、风机布置、发电量分析和载荷分析报告。
3.13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至开标前,应完成对招标项目现场的选址踏勘,并以此作为投标书中质保运营维护期电量承诺的依据,选址踏勘工作证明需经项目业主盖章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长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西沙河大街67号
联系人:董国良
电话/传真:0313-8693768/86948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樊涛
电话/传真:0311-83086883/83086960
电子邮件:87031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