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塔峰镇风电场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电建蓝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蓝山县塔峰镇风电场一期项目的批复》(蓝发改投[2015]67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蓝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电建蓝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风电场项目四段80m塔筒(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概况
塔峰镇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西南部,场址距离蓝山县公路里程约24km。场址区域东西最大宽度约7.1km,南北最大长度约5.8km,场址总面积约16.3km2,海拔高度在610m~1190m之间。塔峰镇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风电场工程与大桥风电场共用1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线路接入至110kV高塘坪变电站。场区北面有二广高速公路G55,东面有省道S216,对外交通便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风电场共25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四段80m塔筒(架)(含基础环)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制造、组装、出厂前检验、验收、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3 交货时间、地点
初拟交货时间:
基础环:2017年5月~2017年8月。
四段80m塔筒(架)及其附属设备:2017年7月~2017年10月。
交货地点:
基础环:塔峰镇风电场工地现场买方指定风机位(车板交货);
四段80m塔筒(架)及其附属设备:塔峰镇风电场工地现场买方指定设备转运场(车板交货)。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塔峰镇风电场场内主干道贯通且具备运输条件前,基础环运输线路均应沿省道216和县道X082运至招标人或买方指定风机位,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专项运输方案,并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塔筒(架)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b)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同类塔筒(架)设备应具备5个风电场运行业绩。
c)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
d)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e)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f)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g) 投标人的分包商应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货物,并具有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
h)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报表未出现连续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等非制造厂商的投标。
j)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b) 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110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其中招标文件“第Ⅲ卷附件及附图”仅提供电子版):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文件、技术负责人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原件及复印件。
c) 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并注明“××公司-××招标项目”。对于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汇款后主动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并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汇款账号如下:
户 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长沙市奎塘支行
帐 号:4300 1788 1610 5000 0118。
d)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6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若需要,可自行踏勘。
投标人为调查运输方式和踏勘现场及相关路线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与招标人联系。除招标人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件和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场踏勘联系人:刘超(15274922560),马传彬(1511139286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时。
b)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c)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确认收到投标文件。
d)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1103房
联系人:费海燕
电话: 0731-85074048
传真: 0731-85074048
邮政编码:410014
电子邮箱:2326065618@qq.com
9 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731-85075486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