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风电设备吊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装机827.03MW,包括辉腾锡勒风电场、商都风电场、朱日和风电场、赛汉风电场、灰腾梁风电场、锡林风电场、乌力吉风电场,共7个风电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包头市。风电场检修涉及的大部件吊装主要包含齿轮箱、发电机、叶片、机舱、主轴、箱变及输变电等设备。所需吊车吨位为25T、50T、70T、200T、300T、500T、650T。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四、资金来源:生产资金
五、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为合法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职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招标相关内容;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6、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必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吊装施工的合同业绩。
9、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16日09:00时起至2017年3月21日17:00时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ec.chng.com.cn)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提供相当于企业营业执照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企业职工证明扫描件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6.3.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6.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3.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3.5 招标文件费:1500元,文件费发票开取相关事宜与财务联系。
6.3.6 银行电汇账号及财务联系方式:
收款人: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帐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联系人:程茜 电话:0471-3339956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上述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原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的不予参评(详见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 高胜利
联系电话: 0471-6223722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安文昭 胡宇翔
联系电话:0471-3339860
传 真:0471-3339928
电子邮箱:nmghmdl@163.com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