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1766100
“朔州市平鲁区卧龙风电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区卧龙洞二期风电场(50MW)工程”获得核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受朔州市平鲁区卧龙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为二期扩建工程,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地貌属山地,周围无高大建筑。规划容量50MW,主要建设内容为:
1、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115/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
2、升压站:升压站扩建工程,系统扩容,电压等级220KV
3、集电线路:2回35kV集电线路,约24.9公里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4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建设目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按期达标投产。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范围
1、监理服务范围为:风电场工程采购、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生产各项合规性的审查服务,项目工程设计审查服务,EPC总承包及分包招标阶段的审查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验收,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审查服务,项目工程各阶段的投资控制,项目工程各阶段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资料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安全文明管理等,项目工程各阶段组织与协调,项目建设各阶段审查移交服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及EPC总承包合同中需审查服务的内容。
2、监理工作内容为: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风机吊装、风机基础及场内道路施工、集电线路施工、升压站建筑、电气安装、调试施工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以及配合招标人进行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采购监造以及建设期间内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协调,征占地补偿费用控制及协调,编写工程建设总结,填报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及年总结等工程信息报表、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等。
工程监理期:1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风电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监理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过去三年内至少单独承担过3个(含)以上,单个项目总容量不低于100MW且单机容量不小于1500KW风电场的工程的监理工作,且信誉良好;
3、人员要求:
(1) 监理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所有人员均应确保能够按时进场开展工作,且能满足施工前准备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服务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需具有监理风电工程工程经验。
(2)监理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a.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证书;
b.电力或电力相关行业从业年限不少于8年;
c.参与监理风电建设项目不得少于2个,担任总监及其代表不得少于1个;
d.参与的风电监理项目获得用户好评的不少于1个;
专业监理人员:
a.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b.电力或电力相关行业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
c.参与监理风电建设项目不得少于1个;
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4、投标人应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拥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行为,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同时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投标,投标人也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方式将标书款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7783 5000 9658
汇款备注:中设石化 ZB-1766100
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款的投标人,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明确招标编号。在电汇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机构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以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9:30前送至北京中奥华美达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4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9:30在北京市北京中奥华美达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4号)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285152、13811012211
联系传真:010-63287252
联 系 人:彭赫
电子邮箱:penghe@mail.cm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