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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二期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4-15 浏览数:221

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工程已由湖北省发改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备案编号:HBZX-201704QT-146001001
  1. 招标条件
  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工程已由湖北省发改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二期风电场(72MW)工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西北部东宝区栗溪镇、石桥驿镇、仙居乡一带山脊,本期总规划装机容量72MW,拟安装36台直径为121米或以上单机容量为2MW风力发电机组(可根据现场实际调整单机容量),新建二期升压站配电楼及其他配电部分设备(配电楼设置房间、办公室各两间),综合楼部分已投产一期风场共用。
  本次招标对EPC总价设置招标控制价,EPC总价控制价为49600万元。
  2.2 本次招标的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240h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两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
  (2)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塔筒、主变、箱变、高低压柜、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包括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及办公和生产、生活家具及家电采购、厨房用具、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采购;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纤、接地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统一使用带“湖北能源”标志的预制盖板)和电缆标示桩等材料;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升压站内的建、构筑物、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各类设备基础、防洪涝设施、围墙、接地、线缆沟、护坡、升压站引接道路、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监理、监测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安全监测工程、进场道路及三通一平(生活、施工、消防用水的办理及施工、生活用电的办理)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5)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用地勘察及报批、土地审批、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建设工程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规划调整等等;
  (6)完成征地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费用,业主仅负责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7)本工程的施工终点是风电场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实现所有设备无故障带电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并通过连续试运6个月内完成的机组性能试验为终点;
  (8)负责办理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调度、通讯协议、通信电路开通、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消防验收、质检、水保环评、劳动安全卫生等,必须由业主名义签订合同的由业主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费用,其它均由承包方承担;
  (9)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无异常和故障后,进入质保期,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
  (10)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1)本工程质保期为2年(其中风机质保期5年)。
  3.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通过ISO或等同系列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连续亏损情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2年3月30日至2017年3月29日内完成过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过合同诉讼调解败诉案件。
  (6)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参与过同类项目的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参与过同类项目的经历。
  ③专职安全管理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7)企业资信类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评估机构评定的资信等级等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5月9日09时30分,地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908号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A座9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09时30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908号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
  5.4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能源大厦3307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张 坤
  电 话:027- 866065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吴文博、姚昌、李祥峰
  电 话: 027-87273562
  传 真: 027-87273559
  电子邮件:hbt_lxf@zonaland.cn
  网 址: http://www.hbbidding.com.cn/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议)投诉的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邓先科;联系电话:027-87816246。
  2017年4月14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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