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中国水电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保险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中国水电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招标人:中电建(天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招标机构:北京华川恒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6.项目概况:中国水电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90MW,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内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电压输电线路接入腾飞路220kV站的110kV侧,最终在京津冀鲁电网消纳。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且在本项目所在地区设有正式的分支机构以确保能及时提供现场服务。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承保权限,投标人或其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3)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14年4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必须具有承保过工程建安费10亿元及以上的工程建安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的业绩,具有丰富的工程保险和理赔经验。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来(自2014年4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受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投标人所在地区保监局的停业整顿处罚并且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诉记录。
(5)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
(6)投标人不得委托保险中介中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代理本项目保险业务。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限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每天下午13:00-17:00。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宝盛东路清河湾西南门
10.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材料:
(1)投标人总公司出具的授权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授权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12.现场勘察:招标人不负责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投标人如需要了解现场情况,以利于编写投标文件,可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在勘察过程中,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9:30
14.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8号楼7M层会议室。
1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
汇款户名:北京华川恒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25 2000 0008 546 42
16.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电建(天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恺
手 机:15102295800
传 真:022-59067306
电子邮箱:qinkai801@126.com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华贸中心36层
(2)招标机构:北京华川恒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莹、王炜
电 话:010-62992712/84897890
手 机:18613864752/18610350765
传 真:010-84896888
电子邮箱:chenying@huachuanhj.com/huachuanwangwei@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东路清河湾西南门